二等侍卫
官名。清朝侍卫中之第二等,武职正四品。由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众者充任。掌宫廷宿卫及随扈皇帝之事。顺治元年 (1644) 定制: 每旗五十人,共一百五十人。雍正五年 (1727) 始定,武进士一甲二、三名者得授此职。康熙三十七年 (1698) 增宗室侍卫,雍正七年,定宗室二等侍卫十八人,每旗六人。
官名,即二等侍卫官,清置,掌护卫皇帝和宫廷宿卫。雍正以前由前三旗子弟担任,从雍正开始改由武进士一甲第二、三名授此职。
官名。清朝侍卫中之第二等,武职正四品。由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众者充任。掌宫廷宿卫及随扈皇帝之事。顺治元年 (1644) 定制: 每旗五十人,共一百五十人。雍正五年 (1727) 始定,武进士一甲二、三名者得授此职。康熙三十七年 (1698) 增宗室侍卫,雍正七年,定宗室二等侍卫十八人,每旗六人。
官名,即二等侍卫官,清置,掌护卫皇帝和宫廷宿卫。雍正以前由前三旗子弟担任,从雍正开始改由武进士一甲第二、三名授此职。
官署名。元置,属路总管府,掌杂造器物。设官有大使、副使各一人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有均人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掌调节核定乡遂公邑有关土地之各项赋税及力役之征。北周地官府载师中大夫所属有司役上士,正三命;司役中土,正二命。《隋书·食货志》说:“司役掌力役之政令。凡
北洋政府总统府政事堂直辖机关。政事堂成立时设置,袁世凯通过它把财政部和审计处的职权集中在自己手中。依照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五月八日公布的《大总统府政事堂主计局官制》的规定,其职权如下:一、筹议财
官署名。唐玄宗天宝九载(750)于国子监置,领附监修进士业者,有博士、助教等官。北宋仍隶国子监,收纳四方游士至京师求试者。补中广文馆生,得投牒就试国子监。哲宗元祐七年(1092),置学生二千四百人。绍
参见“光禄丞”。官名。为光禄寺卿的佐官,其地位仅次于少卿,掌衙署内部事务。见“光禄寺”。
将军名号。西汉武帝时有代郡将军公孙敖。代郡为地名。杂号将军名,汉置,武帝时公孙敖曾任代郡将军,掌征伐。
罕见的能干之臣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陈思王植传》:“《书》曰:有不世之君,必能用不世之臣;用不世之臣,必能立不世之功。”
官名。北齐置。属领左右府,佐刀剑备身正都督统领刀剑备身五职、刀剑备身等,负责侍卫皇帝左右。从五品上。
散阶称号。清朝置。乾隆二十年(1755)始定,为武职中属绿营者正七品及属八旗者正、从七品之封赠。三十二年,八旗改同绿营,只封正七品。五十一年,改为武信骑尉。
官名。辽南面官,中京留守司长官,兼领大定府政事。下设副留守、同佥、判官、推官等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