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等参谋官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军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军二人 (不常置),每镇一人,正四品,协参领充,奏补。随同总参谋官或正参谋官分任计划诸务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军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军二人 (不常置),每镇一人,正四品,协参领充,奏补。随同总参谋官或正参谋官分任计划诸务。
官名。清朝道光二十二年(1842)设钦差大臣,办理外交及广州、福州、厦门、宁波、上海五口通商事务,故名。时由两江总督兼。二十四年,改两广总督兼。咸丰八年(1858),复归两江总督兼。十年,改南洋通商大
阶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官名,改西京作坊使,东、西染院使,礼宾使置,为正七品武阶官,属大使臣。清朝乾隆二十年(1755) 改昭勇将军而置,为武职中属绿营者正三品之封赠。三十二年
州门下吏名。南朝宋置,见“记室书佐”。
官署名。宋太祖建隆元年(960)置,隶三司,掌收储诸州所纳布,司其出给。设监官二人,以京朝官及三班使臣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改隶太府寺。官库名。宋置,属太府寺。掌收受诸州输纳布匹,
官名。又称“伶”或“伶人”。周朝置。掌音乐。《诗经·邶风·简兮·序》: “卫之贤者仕于伶官。”郑玄笺: “伶官,乐官也。伶氏世掌乐官而善焉,故后世多号乐官为伶官。”乐官。《诗经·邶凤·简兮序》:“卫之
见“民政部尚书”。官名,清朝置,掌主版籍,整饬风教,绥靖黎物,以奠邦治。副大臣佐之。民治,掌编审户口,兼司保息乡政。警政,掌巡察禁令,分稽行政司法。疆里,掌经界图志,审验官民土地。营缮,掌陵寝工程,修
仓部郎中、仓部员外郎通称。
官名。东汉末曹操、孙权皆置。领兵。典韦任职时为曹操随身侍卫。见《三国志·三少帝纪》、《潘璋传》。武官名,三国魏、吴皆置,位低于将军,掌领兵作战,或作侍卫官。三国时魏国典韦、吴国潘璋都曾任此官。《三国志
参见“虎贲督”。
官署名。宋朝左骐骥院下置,掌供应御厨乳饼酥酪。初分南、北二院,真宗景德二年(1005)合为一院。设监官,以骐骥院监官、专副兼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归隶光禄寺。南宋高宗建炎三年(1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