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堂
明清对某些高级官员之称呼,言其为堂上之官。一般为三品或四品官。清朝凡通政使司,大理寺、太仆寺、太常寺、光禄寺、詹事府、鸿胪寺等卿寺衙门之堂官皆称京堂。亦尊为京卿。中叶以后遂成为一种虚衔,如三品京堂,四品京堂之类,或称三、四品卿。
清制,对某些高级官员称京堂,一般是三四品官员,如都察院、通政司、詹事府、国子监和大理寺、太常寺、太仆寺、光禄寺、鸿胪寺等长官,都称京堂。后来兼用于三、四品虚衔,如言三品京堂,四品京堂,或三品卿、四品卿、又尊称京卿。
明清对某些高级官员之称呼,言其为堂上之官。一般为三品或四品官。清朝凡通政使司,大理寺、太仆寺、太常寺、光禄寺、詹事府、鸿胪寺等卿寺衙门之堂官皆称京堂。亦尊为京卿。中叶以后遂成为一种虚衔,如三品京堂,四品京堂之类,或称三、四品卿。
清制,对某些高级官员称京堂,一般是三四品官员,如都察院、通政司、詹事府、国子监和大理寺、太常寺、太仆寺、光禄寺、鸿胪寺等长官,都称京堂。后来兼用于三、四品虚衔,如言三品京堂,四品京堂,或三品卿、四品卿、又尊称京卿。
宋朝国子监别称。
贡举考试名。唐朝礼部试士,举人与礼部侍郎有亲故关系者,移试吏部考功司,称别头试。德宗贞元十六年(800)罢。北宋太宗雍熙二年(985),复命礼部试考官亲戚移试别处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,令国子监、开
官名。南朝陈置。《陈书·儒林·沈志道传》:“解褐扬州主簿,寻兼文林著士。”
即“法依旦达”。
官名。辽朝置,为北面官。著帐郎君院官员,掌右祗候郎君之禁卫者。
西夏职官封号。授与次品官,称为文武孝种口恭敬东南姓关上倚世。
官署名。清朝户部所属掌管仓储之机构。详“仓场”② 。官署名。清朝有仓场衙门,属户部,其长官为仓场侍郎,掌管京仓、通仓的政令等。详见“仓场侍郎”条。
见“十三衙门”。
一作合的,又称哈的大师。伊斯兰教法官称号。元朝于伊斯兰教徒聚居区设哈的,朝廷设回回哈的司作为管理伊斯兰教徒的机构。武宗至大四年(1311),罢回回哈的司,命哈的太师只管掌教念经,回回人所有刑名、户籍、
见“翼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