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作业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京师警察厅

京师警察厅
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内务部。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京师警察机关仍沿清末旧制,设内城总厅,由厅丞主管。次年一月八日公布《划一现行京师警察厅组织令》,改设京师警察厅,设总监一人为长官,由内务总长呈请简任;厅内分设总务、行政、司法、卫生四处,各设三科。总务处掌机要、收发、保存文书、记录、职员进退,典守印信、统计、会计、庶务及其他不属于各处等事项。行政处掌保安、正俗、外交、交通、户籍、警卫、营业、建筑等事项。司法处掌刑事、侦查、违警处分等事项。卫生处掌道路沟渠的清洁、保健防疫、医术化验等事项。城郊地方共分二十八区,各设区署。主要职员有勤务督察长四至六人,处长四人,消防督察长一人,警察队长四至六人,秘书二人。各处设警正三人,警佐八至十二人。各区署设署长一人。直辖保安警察队(步队六,马队一),侦缉队等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八月二十九日公布《京师警察厅官制》,增设消防处,处内分设二科,主管消防队的编练,消防员弁的配备、调遣与考绩奖惩,消防区域和消防机关的设置与废止,消防器械的保存管理和地利水利的调查等。主要职员添设都尉九人,技正二人,技士四人;其他人员员额略有增加。各处处长由都尉充任,各科科长由警正或技正充任。民国十二年(公元1923年)以后增设勤务督察处。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,国民党政府改北京为北平,将京师警察厅改称北平市公安局,隶属于北平市政府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堵苑

    苑名,汉置,掌养马,置专官管理。《汉书·地理志下·北地郡》:“归德(县),有堵苑、白马苑。”

  • 左一护军府护军

    官名。唐初秦王、齐王府左一护军府长官,各置一员,正四品下,掌率本府统军以下侍卫陪从。

  • 谋主

    官名,东汉末年孙策置,掌顾问应对、参谋军事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策传》:“(以)彭城张昭、广陵张紘、秦松、陈端等为谋主。”谋主即谋士。

  • 转运司

    官署名。亦称转运使司。宋朝诸道(路)皆置,均调一道(路)租税以供国家支用,以转运使、副使主其事,兼分巡所部,监察官吏能否,其属有转运判官。辽朝置山西路都转运使司及奉圣州、蔚州、应州、朔州、保州转运使司

  • 方书

    官府文书。《汉书·张苍传》: “秦时为御史,主柱下方书。”颜师古注: “如淳曰: ‘方,板也。谓事在板上者也。秦置柱下史,苍为御史,主其事。或曰,主四方文书也。’ ”官府文书。《汉书·张苍传》:“秦时

  • 五经博士

    官名。①秦、西汉初太常属官有博士,文帝又增设诸子专书博士和儒家专经博士,武帝建元五年(前136)始置五经博士。初秩比四百石,后升比六百石。除原有议政、制礼、藏书、顾问应对等职能外,又增学官职能,掌策试

  • 王府奉祠正、奉祠副

    官名。明代王府长史司所属有奉祠所,置奉祠正一人,秩正八品,掌祭祀乐舞。其副职有奉祠副一人,秩从八品;属官有典乐一人。嘉靖四十四年(公元1616年)奉祠副裁革。

  • 致事

    ①年终向上级报告所司职事治理情况。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 “岁终,则令百官府,各正其治,受其会,听其致事,而诏王废置。”《小宰》: “岁终,则令群吏致事。”②告老辞官。同“致仕”。《礼记·曲礼上》:

  • 刺史

    官名。汉武帝元封五年(前106)始置,分全国为十三部(州),部置刺史一人,秩六百石。无治所,奉诏巡行诸郡,以六条问事,省察治政,黜陟能否,断理冤狱。所察对象主要是二千石长吏,其次为强宗豪右,诸侯王亦在

  • 储膳司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三品,掌太子饮膳,隶储政院,设于文宗天历二年(1329)。置卿四员,少卿、丞各二员。官署名。元天历二年(公元1329年)置,属储政院。秩正三品,掌皇太子饮膳之事。设卿、少卿、主事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