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师警察厅收发所
京师警察厅内部机构。由总务处管辖,主办文件收发、器物保管、造具巡官长警饷册与招募巡警的花名册,置巡官五人,巡长二人,巡警九十人。
京师警察厅内部机构。由总务处管辖,主办文件收发、器物保管、造具巡官长警饷册与招募巡警的花名册,置巡官五人,巡长二人,巡警九十人。
犹言公府、公位。台,官署名。太傅、司徒、司空、太尉皆为公。《后汉书·胡广传》:“自在公台三十余年,历事六帝……凡一履司空,再作司徒,三登太尉,又为太傅。”
官名。明朝王府长史司置,初设三人,后革二人,未人流。掌接对宾客,安排仪事等。
佐吏名。汉置,属司隶校尉,员额一人,主察举百官犯法者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北齐司州亦置此官,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将军名号。西汉武帝时有代郡将军公孙敖。代郡为地名。杂号将军名,汉置,武帝时公孙敖曾任代郡将军,掌征伐。
将军名号,一般说来,将军都掌征伐,而此将军,仅是一个名号。汉武帝刘彻封膠东宫人栾大为五利将军、天士将军、地士将军、大通将军、天道将军。见《史记·封禅书》,参看“大通将军”条。
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六年(1289),掌宣政院钱帛之事。秩从五品。置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官署名。元置,属宣政院,秩从五品,掌钱帛之事。置达鲁花赤、提举 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人。
十六国后赵所设总揽军国政务的一种名义。职权与“录尚书事”相类,乃宰相之任。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下》: “勒令其太子省可尚书奏事,使中常侍严震参综可否,征伐刑断大事乃呈之。”
即“哈思呼额尔吉阿里费拜察喇按班”。
官署名。为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内部分设的六局之一,下设四科。第一科所掌为:一、中央或地方巡警条例之颁布,及警员之编制与经费之计划事项;二、警察官吏之考绩事项。第二科所掌为:一、集会、结社、聚众事项;二、
官名。西汉武帝始置,皇帝出行时掌副车,秩比二千石。为侍从近臣,常用作加官。东汉员五人,名义上隶属光禄勋。魏、晋沿置,与奉车、骑都尉并号三都尉,多用作宗室、外戚、功臣子、贵族、亲近之臣的加官,或亦加于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