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通十三仓监督
官名。清代于京城建有禄米仓、南新仓、旧太仓、海运仓、北新仓、富新仓、兴平仓、太平仓、储济仓、本裕仓、丰盖仓等十一仓;于通州建有中仓、西仓二仓。统称为京通十三仓。各省运到京城的漕粮、按种类或支放用途分存各仓。白粮专供内府及王公、百官等食用,一般漕粮供发放八旗官俸兵米与养马饲料。各仓设满、汉监督二人。在京十一仓监督,由户部于各衙门保送记名人员内按次补用。通州二仓监督,由仓场侍郎于京仓监督内调补。分掌京、通各仓出纳事务。并有经承二十六人,攒典二十八人,协理各仓事务。
官名。清代于京城建有禄米仓、南新仓、旧太仓、海运仓、北新仓、富新仓、兴平仓、太平仓、储济仓、本裕仓、丰盖仓等十一仓;于通州建有中仓、西仓二仓。统称为京通十三仓。各省运到京城的漕粮、按种类或支放用途分存各仓。白粮专供内府及王公、百官等食用,一般漕粮供发放八旗官俸兵米与养马饲料。各仓设满、汉监督二人。在京十一仓监督,由户部于各衙门保送记名人员内按次补用。通州二仓监督,由仓场侍郎于京仓监督内调补。分掌京、通各仓出纳事务。并有经承二十六人,攒典二十八人,协理各仓事务。
宋军器监所属机构。作坊始置于唐。《唐大诏令集》卷七二《乾符二年南郊赦》:“诸处本置作坊,只合制造干戈兵甲及进献供需。”宋承唐制置作坊,开宝九年(公元976年)分为南、北两作坊,熙宁三年(公元1070年
西周时期在朝廷任官之臣。区别于王臣。《公臣簋铭》: “虢仲令公臣司朕百工。”
官名。明洪武十四年(1381)于审刑司置,一人,正六品。掌审理刑狱之事。十九年罢。
官名。见“公府戎曹”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庆丰司之职官。额设六人。佐郎中理司事。
指军事机关中的文职官员,如秘书、书记、军事学校的普通教员、外文翻译等。
官名。唐朝以殿中侍御史为之,掌纠察京城百官违失。宋朝亦以殿中侍御史兼任,掌正祭祀朝会武官之班序,纠其违失。官名。唐置,唐代京城以承天门朱雀街为界,分左右巡,以殿中侍御史或监察御史为巡使,掌察其所巡地区
宋代科举考试的报考费。熙宁九年 (公元1076年) 每次参加科场应试,应举者除国子监三舍生外,均须交纳光监钱三贯,始得给牒应试,所收之钱充贡院和期集的费用。
文书名。即诏书的刊刻颁行件。清制,诏书在天安门举行颁诏仪式后,由礼部官接领到部,照式刊刻,颁行全国。因以黄纸印刷,故名。
参见“布政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