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国十四年(1925年)七月在广州成立,十五年九月国民革命军北伐,迁武汉。后分为武汉、南京两政府,后来合并于南京。其组织采取五权并立制,设行政、立法、司法、考试、监察五院,总揽全国政权。置主席一人、委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东王府,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将军。
清末外城工巡局所属机构。见“外城工巡局”。
专差御史名。清雍正间置,员额一人。后省。
官名。北齐至唐置,掌园艺之事。见“典仓署令丞”。
宋朝干当公事别称。参见“干当公事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太府中大夫右府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北洋政府时期设治局的主官。见“设治局”。
官名。即刑部侍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刑部侍郎。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改刑部侍郎为司刑少常伯,咸亨元年复旧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刑部尚书》,参看“刑部侍郎”条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,统领南京侍卫亲军步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