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宜府
官署名。元宪宗三年(1253),忽必烈受京兆分地,奏以河东解州盐供军用,立从宜府掌管其事,屯田凤翔,募民受盐入粟,转输四川。宪宗七年(1257)罢。
官署名。元宪宗三年(1253),忽必烈受京兆分地,奏以河东解州盐供军用,立从宜府掌管其事,屯田凤翔,募民受盐入粟,转输四川。宪宗七年(1257)罢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司市下大夫平准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杂任职名。唐制于太常寺两京郊社署置二人,掌祭祀时酌罍水以洗爵。
使职名。唐德宗建中元年(780) 以睦王李述为奉迎使、工部尚书乔琳为副使,分道访求太后。宋朝亦置,钦宗靖康元年 (1126) 以赵野为道君皇帝行宫奉迎使,迎奉道君皇帝。
官名。五代置,为诸司使之一。宋初沿置,属西班诸司使。后多不领本职,用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,定为同七品。神宗熙宁三年(1070),改为西作坊副使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即指官员在京之升用。其途有二: 一为翰詹科道等升转相互衙门,如编、检迁中允、赞善; 翰、詹、坊、局、国子监堂官、京堂之依制升用。雍正(1723—1735)初,以编、检、庶吉士内用科
见“巡检”。官名。见“巡检司”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。设丞一人。管理佛教僧侣事务。隶鸿胪寺典寺署。
官署名。① 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陆军司法、刑罚、审判、监狱、勾检军事条约,兼司陆军司法监狱人员之补任、教育。设司长一人掌司事,下设一等司法官一人,二、三等及初级司法官十二
清朝太医院所属之医疗机构。即大方脉、小方脉、伤寒、妇人、疮疡、针灸、眼、咽喉、正骨等科。初为十一科,后痘疹科归小方脉、口齿科归咽喉科。各科分别治疗各种疾病。院属御医、吏目、医士等医官,均须各精一科。光
官名。唐德宗兴元元年 (784) 置,一员,从二品,以授节帅罢任者,无职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