仓科
官署名。明清户部诸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明洪武二十三年(1390)置。宣德十年(1435)隶户部十三清吏司。掌理漕运、军储出纳料粮。清顺治元年(1644)隶户部十四清吏司。各设经承一人办事。掌理漕粮、仓储。福建清吏司因掌管赈济与官房之事而分设直仓科、福仓科。陕西清吏司之仓科称粮科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官署名。明清户部诸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明洪武二十三年(1390)置。宣德十年(1435)隶户部十三清吏司。掌理漕运、军储出纳料粮。清顺治元年(1644)隶户部十四清吏司。各设经承一人办事。掌理漕粮、仓储。福建清吏司因掌管赈济与官房之事而分设直仓科、福仓科。陕西清吏司之仓科称粮科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官署名。明朝刑部属司之一,始置于永乐十八年(1420),掌交阯布政司(今越南境内)刑名,并带管所分直隶府州、在京衙门。宣德三年(1428)罢交阯布政司,十年革刑部交阯司。
将军名号,为票骑将军的简称。汉置,掌帅军征伐。《后汉书·皇后纪·孝仁董皇后》:“中平五年,以后兄子卫尉脩侯重为票骑将军,领兵千余人。”“(后曰)当敕票骑断何进头来。”“(大将军)何进遂举兵围票骑府。”
禁军名。后梁置,《五代会要·京城诸军》记后梁开平元年(公元907年)四月,“改左右亲随军将马军为左右龙骧军。”为禁军中的两军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文类科目。上元二年(公元675年)诏举,崔融及第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令、丞。掌劝课农桑,隶司农寺。又辖山阳、平头、督亢三部丞。隋初沿置,设令二员(正八品),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罢。
官名。东晋、南朝逻所的主将,负责辖区的巡逻、侦候,下设逻将。见《梁书·武帝纪上》、《资治通鉴·晋成帝咸和三年》。
官署名。宋朝有登闻鼓院,简称鼓院。掌受理官民建议和审诉的机关,详见“登闻鼓院”条。
官制术语。清制,凡汉官任外职,如离本籍过远不能迎养父母者,得请改为近省,以行省之毗连者为限,谓之告近。
即“济南兵马指挥司”。
散阶称号。清朝乾隆二十年(1755),改忠显校尉置,为武职中属绿营者从六品之封赠。三十二年,属八旗者从六品亦封此。五十一年,改为武略佐骑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