仪仗使
官名。宋朝大礼五使之一,以御史中丞、枢密直学士、知制诰、参知政事或翰林学士充任,掌皇帝亲行祭祀及举行大礼之有关仪仗事宜。
官名。宋代于举行南郊等大礼时权置,常由御史中丞充任,事毕罢。
官名。宋朝大礼五使之一,以御史中丞、枢密直学士、知制诰、参知政事或翰林学士充任,掌皇帝亲行祭祀及举行大礼之有关仪仗事宜。
官名。宋代于举行南郊等大礼时权置,常由御史中丞充任,事毕罢。
官名合称。即唐朝司农寺属东都苑东、西、南、北四面监次官,各置一员,从七品下。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监察御史”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隋代设置,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。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诏举。参见“制科”。
封号名,桓帝邓皇后的母亲阴氏的封号。《后汉书·张禹传》:“四年,新野君病,皇太后车驾幸其第。禹与司徒夏勤、司空张敏俱上表言:新野君不安,车驾连日宿止,臣等诚窃惶惧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阉官传》:“(王质)迁为侍御给事,又领选部、监御二曹事。”参见“给事”。
即“官辽”。《汉隶字源 ·三萧》: “《夏堪碑》:,官遼临吊。’遼即寮字。”参见“官僚”。
历见“左阐教”。“右阐教”
官名。东汉光武帝建武元年(后25)置,任坚镡为此职,统兵出征。南朝梁武帝复置,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七班,拟厉锋将军等号; 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班阶稍提高,改拟猛烈将
战国时期称不法权臣。《韩非子·孤愤》:“重人也者,无令而擅为,亏法而利私,耗国以便家,力能得其君,此所为重人也。”
见“河北河南道提刑按察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