仪制清吏司员外郎
官名。简称“仪制司员外郎”。明清礼部仪制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仪部员外郎设,一人,从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员外郎一人。七年(1650)增设满洲员外郎。后增至四人,满洲三人,汉一人。
官名。简称“仪制司员外郎”。明清礼部仪制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仪部员外郎设,一人,从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员外郎一人。七年(1650)增设满洲员外郎。后增至四人,满洲三人,汉一人。
官名,清置,为理藩院主官,掌内外藩蒙古、回部及诸番部,制爵禄,定朝会,正刑罚,控驭抚绥,以固邦翰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二·理藩院》,参看“理藩院”条。官名。清置,为理藩院的长官。见“理藩院”。
1、秦汉两朝指御史丞与御史中丞。《晋书·职官志》:“秦时,御史大夫有二丞,其一为御史丞,其一为御史中丞。”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御史大夫,秦官,位上卿,银印青绶,掌副丞相,有两丞,秩千石。一曰中丞
禁军名。后唐置,《五代会要·京城诸军》记“后唐长兴三年(公元932年)三月敕:“卫军神威、或及魏府广捷以下指挥,宜改为左右羽林,置四十指挥,每十指挥立为一军,每一军置都指挥使一人,兼分左右厢。”
官名。金于太常寺设大乐署,兼鼓吹署职掌。有令,从六品及丞,从七品。掌调和律吕,教习音声并施用之法。属官有乐工部籍直长、大乐正、大乐副正。并有乐工一百人。元中统五年(公元124年) 于太常礼仪院置大乐署
卫名。明永乐十三年(1415)始置,为京卫中上直亲军卫之一。设指挥使五人,指挥同知十人,指挥佥事二十人,卫镇抚十人,统所二十五。掌统领幼军,轮番带刀侍卫。
见“国信所”。
皇帝的护卫军。辽始制,由北面御帐官中的宿卫司统领。元代宿卫军为皇帝的禁军,成吉思汗时,以木华黎、赤老温、博尔忽、博尔术为四怯薛,领四怯薜事分番宿卫,世祖时,又设五卫,始有侍卫亲军之称,设都指挥使以领之
汉朝举荐科目。被举荐任用者,掌纠正审判之弊端错案。《汉书·平帝纪》:“(元始二年)冬,中二千石举治狱平,岁一人。”注:“李奇曰:吏治狱平端也。”
①年终向上级报告所司职事治理情况。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 “岁终,则令百官府,各正其治,受其会,听其致事,而诏王废置。”《小宰》: “岁终,则令群吏致事。”②告老辞官。同“致仕”。《礼记·曲礼上》:
官制用语。汉朝指一官兼参他官职事。晋朝沿用,即将某职的品班、待遇与另一职务一样看待。北魏、北齐设有“比视官”。唐、宋又有“视品”。1、官吏在任所治事,即官吏办公。《汉书·王尊传》:“昔孔子治鲁,五日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