仪卫副
官名。明朝王府仪卫司副长官。详见“仪卫司”。
官名。明朝王府仪卫司副长官。详见“仪卫司”。
南宋考课监司守令的规定。绍兴中,于四善四最以外,又以八事考课监司守令。八事所指为:一、举官当否;二、劝课农桑;三、增垦田畴;四、户口增益;五、兴利除害;六、事实案察;七、平反狱讼;八、觉察盗贼。
官名。明建文(1399—1402)时改谨身殿为正心殿,置学士,备顾问应对。成祖即位,复旧殿名,罢学士不设。
官名。觯为古代酒器。隋唐于光禄寺良酝署置奉觯,隋制一百人,唐制一百二十人,掌宴会或祭祀时所用的酒器。
见“都转运盐使司”条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三品,领东宫太医。成宗大德十一年 (1307)置,隶詹事院。武宗至大四年 (1311) 罢。文宗天历二年 (1329) 又由典医署改立,隶储政院。置达鲁花赤二员,卿三员,太监、少监
官名。吐蕃官,副整事,与整事大相等共任国事。
官署名。秩正三品,隶大都留守司。设于元至顺二年(1331),掌大都城内和雇和买、营缮织造、供亿物色等务。置令、同知、副使、判官各二员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统领南京部分兵马,亦领有民户,为辽重要军事机构。又称“燕京统军司”。
官名。原为少数民族部落首领的称号。十六国代拓跋什翼犍建国二年(339)沿用其称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: “其诸方杂人来附者,总谓之乌丸,各以多少称酋、庶长,分为南北部,复置二部大人以统摄之。肘帝弟觚监北部
东汉专授未成年者之郎官。《后汉书·左雄传》: “及汝南谢廉、河南赵建年始十二,各能通经,雄并奏拜童子郎。”《三国志·司马朗传》:“十二试经为童子郎。监试者以其身高体壮大,疑朗匿年。”郎官名,汉授未成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