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北齐设置,属太府寺。掌铁冶之事。各设令、丞为正副主官,诸冶东道又别领滏口、武安、白间三局丞;诸冶西道又别领晋阳冶、泉部、大、原仇四局丞。
官名,汉置,掌收工税等。详“工官”、“工官令”条。
爵名。战国时楚国置。一说为秦国所置二十等爵最高级彻侯,秦朝及西汉沿置;因避汉武帝刘彻讳改称通侯,又称列侯。参见“列侯”。爵名。1、为秦、汉二十级爵的第二十级。原名彻侯,为避汉武帝刘彻讳,改曰通侯,或曰
官名。清末稽查宫禁守卫长官。光绪三十四年(1908)置。三人,特简,王大臣充。掌稽查禁城、禁门、宫门、殿阁各处亲军、护军各营守卫事宜。宣统三年(1911)省。
官名。清末新设内阁法制院及弼德院之副长官。佐院长掌院务。详“法制院副院长”、“弼德院副院长”。
官名。库大使之设始于元,主管官库。明代布政使司与顺天府有库大使、副使各一人,隶布政使者秩从九品。王圻《续文献通考》记其职为“守藏,凡县岁输及杂赋若诸赎金悉登籍。”清沿置,据《清史稿·职官三》记载,隶布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二十二年(1389)于殿庭仪礼司置左、右各二人,正九品,佐司正、司副掌司事。三十年改殿庭仪礼司为鸿胪寺,遂罢。
官名。汉朝郡县官府所属功曹之长,亦称功曹、主吏。主选署功劳、职掌吏员赏罚任免事宜。由守、相委任,职统诸曹,在诸曹掾史中地位最高,甚至权逾郡丞、长史。三国时郡及晋朝不开府将军、太子二傅、特进、郡县置。南
参见“典校”。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置,三国魏、吴皆置,掌监督刺探军政大臣,为帝王耳目,校曹,又名“校事”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陆顗传》:“夫校事,吏民之仇也。先帝末年,虽有吕壹、钱钦,寻皆诛夷。以谢百姓,今
官名。北齐置,为左龙署次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