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其禄而不尽其职的官。《后汉书·梁统传》:“永言终制,未解尸官之尤。”
宋朝各部员外郎都有加官,散官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同“内城巡警总厅司法处”,参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改左右领左右府为左右备身府后置,有参军事员。
清朝吏目、巡检、典史之类佐杂官吏班次。详“班”条③。
东宫警卫机构。隋置,设内率、副率各一人,掌禁内侍卫,供奉兵仗。所属无功、骑兵、法等曹及行参军,余与虞候府同;又有千牛备身、备身左右、备身等员。唐沿置,以率与副率为正副主官,所属有长史、录事参军事、兵胄
官名。吴山又称吴岳或岳山,在陕西省陇县西南。隋制于吴山置庙令,以供神祠洒扫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有视祲中士二人,掌以望气之法而占验吉凶。北周因之置视祲中士,正二命;视祲下士,正一命。属春官府太卜下大夫。
官名。明朝内府御用监宦官。一人,掌直武英殿中书舍人所缮写书籍画册等,进奏御前。
官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二品,中政院长官,置四员。下设同知二员,正三品; 佥院二员,从三品;同佥二员,正四品; 院判二员,正五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