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宋朝置为六房之一。初隶中书门下,掌赦书德音、贬降责授、刑狱诉讼、擒捕旌赏等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门下省、中书省、尚书省均设,分掌赦宥、契勘刑狱及官员贬降叙复之事。清朝亦置,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有典丝下士二人,主收受、保管及供给丝品的事务。北周置织丝中士,正二命;织丝下士,正一命。掌织丝绢之事,属冬官府司织下大夫。
官吏名。①三国魏末复五等爵,诸公国置。子、男国置典书丞。两晋南北朝王国以下所置称典书令、典书长。南朝宋、梁东宫属官亦有此职。②唐朝为流外吏职。弘文馆、崇文馆皆置若干人,掌管图书。③元末朱元璋置,为国子
蒙古语,意为“符验”、“证件”,元朝泛指各种文符证件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理火禁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“司烜氏,下士六人,徒十有六人”,“掌以夫遂取明火于日,以鉴取明水于月,以共祭祀之明斋明烛,共明水。凡邦之大事,共坟烛庭燎。中春,以木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度支八案之一。掌军中春冬衣、百官俸禄、左藏钱帛、香药榷易。
官名。北周东京小宗伯上大夫的省称。静帝大象元年 (579) 置,为东京春官府长官,赵芬任职时兼摄夏官府事,并与小司寇长孙平分掌东京六府事。后听命于东京小冢宰。正六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官名。北齐、隋初置。参见“黄藏令”。
官署名。置于元世祖至元十三年(1276),领匠夫三百余户,营造素白琉璃砖瓦。秩从六品,隶少府监。设提领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下辖南、北窑场与琉璃局。
官名。宋朝南、北外都水丞司属官,掌有关河埽之事。官名。宋置,属都水外监。埽是古代治河工程中用以护岸和堵口的器材。其初多以柳七草三捆扎而成,后多代以秫秸预储以为抢险之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