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职道员名。清初在福建设置,后废,以沿海巡道兼巡海之事。
官名。清末置,为民政部副长官,员额左右各一人。
官名。又作“委署亲军校”。清朝侍卫处所属亲军营之武官。位次亲军校。归领侍卫内大臣统领。乾隆四十年(1775)增设,定员七十七人。初无品级,五十一年定为从八品。由上三旗满洲、蒙古中遴选补授。与亲军校共掌
官署名。民国置,为一省的最高行政机关。依照国民政府建国大纲及中央法令综理全省政务。由国民政府选任委员七至九人,并制定主席一人,组织省政府委员会,行使职权。设秘书处及民政、财政、建设、教育等厅。后改主席
官名,汉置,也简称郡文学,为郡的佐吏,掌郡置学校,教授诸生等,俸百石,没有固定人数。位在诸曹掾史前。掾为正,位在史前。《后汉书·杨厚传》:“门人为立庙,郡文学掾史春秋飨射常祠之。”学官名。汉武帝时令郡
清朝知府属员及部下对知府之尊称。明清时代对知府(府的长官)的尊称。犹称知州为州尊、称知县为县尊一样。明朝朱权《荆钗记·会讲》:“明日府尊堂试,他时大比,未知若何?”
官署名。北宋置,掌京城大寺建筑修缮之事。设提点一人,以内侍充任; 监官一人,以三班使臣充任。初隶开封府,神宗熙宁八年 (1075),改隶三司。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改隶入内内侍省。哲宗时
官名。金代于中都置大兴府尹,而五京不单置尹,而于五京各置留守司,上京、东京、北京、西京、南京留守分别带会宁府、辽阳府、大定府、大同府、开封府尹兼本路兵马都总管,属官同大兴府,又有司狱官。参见“大兴府尹
参见“提督京营”②。
官名。清朝内三院之长官。崇德元年(1636)五月仿明制设。内国史院、内弘文院各一人,内秘书院二人。分掌各院事。是为清置大学士之始。入关后,各院分置满、汉大学士。顺治二年(1645),翰林院并入内三院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