供曹掾
官名,汉置,为郡吏,掌祠庙供奉祭祀。汉朝《西岳华山亭牌》记弘农郡有供曹掾、史各一人,主供奉西岳庙等。
官名,汉置,为郡吏,掌祠庙供奉祭祀。汉朝《西岳华山亭牌》记弘农郡有供曹掾、史各一人,主供奉西岳庙等。
唐铨选之制,文武选人须以京官五人为保,一人为识,写成担保文书,称为铨状,铨选前须向吏部或兵部的投送。
官名。渤海国左六司忠部属官,位郎中下。
官名。为魏晋与南朝尚书曹郎之一,“主法制”。见《宋书·百官志上》。
官名。明置,为上林苑监的副主官。见“上林苑监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军制司所属五科之一。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军防司,宣统二年(1910)随司改属海军部,三年,军防司撤,併入军制司。掌承办水师人员驻册分发,千总、把总、外委之拔补,水师副将、参将各员之密保
官署名。见“尚乘寺”。
官名。明清道官之一。分掌道教事务。明太祖洪武元年(1368)设二人,隶属于龙虎山正一真人。清顺治(1644—1661)中沿设四人,由正一真人保举、报部给札。秩七品。依例升补提举,缺出由知事升补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丞。隶太府寺诸冶西道署。
满语文臣之通称,即“巴克什”。清太宗天聪五年(1631)七月规定,除特赐称此号者,余皆改称笔帖式。参见“巴克什”。
官吏俸禄,也指官吏职位或品级。汉朝官秩以石计,自二千石至百石不等。西汉主要为谷,东汉为半钱半谷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载有东汉百官受奉例。两晋南北朝大体仍沿汉制,以石计秩。唐朝以后与“品”连称。勃海国则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