侯国人任官限制
汉代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《汉书·彭宣传》说:“诸侯国人,不得宿卫,将军不得典兵马处大位。”
汉代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《汉书·彭宣传》说:“诸侯国人,不得宿卫,将军不得典兵马处大位。”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掌仪司之属官。顺治十七年(1660)设于礼仪院,共四人。正六品。掌供祭祀之俎实。康熙十六年(1677)改隶掌仪司。三十七年增设一人。乾隆二十四年(1759)改称司俎官。
国民党政府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。凡经考试院组织的高等考试、普通考试及格的人员,均分发至各机关任用,各机关必须接受,先学习一年,期满后实授官职。
官名。即“内阁承宣厅副厅长”。
官、百官。《晋书·王戎传》:“虽立总鼎司,而委事僚寀。僚寀也写作寮寀。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三年(1370)于各王府分置,设左、右傅各一人,从二品,以文武要臣充任,以辅弼诸王。九年罢。
官名。曹丕篡汉后封汉献帝为山阳公,于山阳公国置督军以监视山阳公。晋武帝泰始二年(公元265年)始罢其禁制。
官名。宋朝吏部侍郎右选置,参掌本选之事。参见“侍郎右选”。
见“厢宫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闾征课政令的行政长官。《周礼·地官》:“闾胥,每闾中士一人”,“各掌其闾之征令,以岁时各数其闾之众寡,辨其施舍。凡春秋之祭祀役政丧纪之数,聚众庶。既比,则读法,
官名。隋朝尚书省置,设八员,从八品上,协助尚书左、右丞监督六部诸司政务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置都司郎各一员,为左、右丞副贰,掌都事之职,仍置都事,升正八品,位都司郎下,分隶六尚书。唐朝左、右丞分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