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,辽朝置,为北院都部署司长官,掌北院部族军民之事。其官有北院副部署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,参看“北院”条。官名。辽置,为北院都部署司的主官。见“北院都部署司”。
①无具体职掌之官。《隋书·李德林传》:“授殿中将军。既是西省散员,非其所好。”②五代后周皇帝近卫亲军班直番号之一,招诸州豪杰为之。北宋初因置,殿前司马军诸班直有散员左右四班,侍卫司马军有散员指挥,军头
官名,属中尉,掌领兵巡逻(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)。参看《中尉》条。
民国十七年设立,直属中央行政院,管理全国工商行政事务。民国十九年与农矿部合并为实业部。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置实业部,北洋政府于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分置农林、工商两部。工商部掌理全国工商行政事务。
招募少数民族组成的边境守军。北宋中期至晚期,因对西夏用兵,将沿边以羌族为主的少数民族内附者组成军队,按部族封其大小首领,使之统率本部族壮丁守卫边境,后依人数多寡按都与指挥编组。神宗时实行将兵法,蕃兵或
官名。西汉武帝置,为统兵武官名号,以路博德为之,后渐为官名。东汉、魏、晋、南北朝,迄隋,皆置为将军名号。高昌亦置。东汉末至三国魏,地位较高。三国魏、两晋、南朝宋皆为五品,梁为武职二十四班之第四班,陈八
官名。魏晋南北朝与“水部郎”互称,为尚书省水部曹长官。唐朝定置为工部水部司长官,从五品上。高宗、玄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川大夫、司水郎中,旋各复旧。虽有职掌,闲简无事。渤海国置为右六司支司中水部长官。五代
官名。① 清朝负责宫廷宿卫及扈从皇帝之官员。从上三旗子弟中选才武出众者充任。而由下五旗或汉人中挑选者,则入上三旗“行走”。以领侍卫内大臣等统领。共分四等。顺治元年 (1644) 定各等员额; 一等侍卫
①通“率”。西周称诸侯方伯之长。《驹父盨》:“南仲邦父命驹父即南者(诸)侯率高父,见南准夷。”②军队主将、统帅。《左传·宣公十二年》: “其三帅者,专行不获。”又《僖公二十七年》: “作三军,谋元帅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六品以下官死,朝廷赐资财助办葬事,差官传宣押赐,称宣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