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武校尉
散阶称号。金朝置,为武职从八品上之封阶,乃三十四阶之第二十九阶。元朝袭之,升为从七品,敕授。明朝未置。清朝为武职正九品之封赠,属十八阶之第十七阶。乾隆五十一年(1786)始增此称。初,绿营正九品无封赠,八旗正九品从文职封登仕郎。至是,绿营、八旗划一,遂为定制。
官名。清代武阶官正九品授修武校尉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兵部》。
散阶称号。金朝置,为武职从八品上之封阶,乃三十四阶之第二十九阶。元朝袭之,升为从七品,敕授。明朝未置。清朝为武职正九品之封赠,属十八阶之第十七阶。乾隆五十一年(1786)始增此称。初,绿营正九品无封赠,八旗正九品从文职封登仕郎。至是,绿营、八旗划一,遂为定制。
官名。清代武阶官正九品授修武校尉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兵部》。
官名。清朝光绪二年(1876)设。正二品。辖副使一人。二等、三等参赞各一人,二等、三等通译官各一人,一等、二等书记官各一人,商务委员一人。四年,设神户大阪正理事一员,长崎正理事一员,横滨、筑地正理事一
官署名。元天历二年(公元1329年)置,隶昭功万户都总使司,掌人匠营造之事。主官有卿二人,下设少卿、丞等官。领金玉珠翠。大都织染、大都杂造三提举司及富昌库。
旧时辞官归家奉养年老之亲人,以终其天年,称终养。《晋书·李密传》载,“鸟鸟私情,愿乞终养”之语。清制,凡旗员祖父母、父母年七十五以上,汉员祖父母、父母八十以上,或七十以上而属独子者,或虽有兄弟而有病者
官署名。又称杭州路金玉总管府。元朝置,秩从三品,为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分衙,世祖至元十七年(1280)设于杭州。置达鲁花赤、总管、同知、副总管各一员。
官署名。北宋初,以史馆、昭文馆、集贤院为三馆。太宗太平兴国二年(977)修建三馆书院,次年赐名崇文院。设检讨、校书等职,以他官兼领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并归秘书省。官署名。宋初以史馆、
即“旗鼓佐领”。
军事编制。明朝京军十二团营中奋武、耀武、练武、显武四营的全称。成化三年(1467)置。各设坐营内臣一员、武臣一员、号头一员、把总二十员。嘉靖二十九年(1550)罢。
官署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置。设监察御史十人。南京都察院亦置,设监察御史二人。在本道之外协管前军都督府,在京府军前、燕山左等八卫,及直隶淮安府并淮安等六卫。清顺治元年(1
年长的君主。《左传文公六年》:“乙亥,晋襄公卒,灵公少,晋人以难故,欲立长君。”
官名。北周武帝时置,在武候率下大夫之上,仍属夏官府,为武候府长官,统武候兵,其下设次大夫。正六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