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订法律大臣
官名。清末修订法律馆长官。光绪二十八年(1902)置。二至三人,二、三品不等,特简,兼任。掌督饬法律馆参酌中外成法,修订旧律,编纂新律。
官名。清末修订法律馆长官。光绪二十八年(1902)置。二至三人,二、三品不等,特简,兼任。掌督饬法律馆参酌中外成法,修订旧律,编纂新律。
少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七年》谓是五工正之一,贾逵释为攻木之工,为附会之说。参见“少皞”。
流外官名。唐代太医署所属有采药师,置于课药之州。凡药,辨其所出,择其良者以进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南齐书·魏虏传》:“为主出受辞人为折溃真。”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。
官员贬职、降职之称呼。古以右为尊,左为卑,故云。《汉书·周昌传》: “吾极知其左迁。”颜师古注: “是时尊右而卑左,故谓贬秩位为左迁。”《晋书·杜预传》: “其优多劣少者叙用之,劣多优少者左迁之。”降
官名。汉朝西域龟兹等国置之。龟兹国有东西南北部千长各二人。官名,匈奴和西域龟兹国等置此官,意即千人之长,掌千人。《汉书·匈奴传》:“诸二十四长,亦各自置千长、百长、什长,裨(辅佐)小王、相、都尉、当户
北魏、北齐时尚书省的议事场所。《资治通鉴·宋孝武帝大明二年》: “宗爱方用事,威振四海,尝召百官于都坐(胡之省注: 魏有都坐大官。魏之都坐,犹唐之朝堂也。或曰都坐尚书。都坐即唐之政事堂)。”
官名。简称“总理大臣”,又名 “总署大臣”、“译署大臣”、清末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之长官。咸丰十年十二月(1861年1月设。分为三种:一为总理各国事务亲王、郡王、贝勒,特简; 一为大臣,以军机大臣兼领,特
公务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国民党政府在抗战时期规定,公务员年终考绩时分数在六十分以上者,虽为考绩合格,但不予奖励,而予以留级处分。
将官名,金朝置。为军中主将或主帅,掌领兵征伐。神果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署名。隋朝门下省所统诸局之一,置校尉二员、直长四员; 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后改隶殿内省,置校尉一员,后改名城门郎,置四员,又改隶门下省。掌京城、皇城、宫殿诸门启闭,出纳管钥。官署名。隋初置,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