催税甲头
即“甲头”。
即“甲头”。
官名。 十六国前秦置。 《晋书·慕容载记》: “(苻)坚征寿春, 以(慕容)为平南将军、 别部都督。”
官署名,明太祖洪武十五年 (1382) 置锦衣卫,下设镇抚司,掌本卫刑名,兼理军匠,设镇抚二人,从五品。永乐(1403—1424)时置北镇抚司,专治诏狱,乃以旧所设改称南镇抚司,专理军匠。
周朝对年老贤臣的赡养。一说减免亲贵功臣死罪称生。《周礼·天官 ·大宰》: “以八柄诏王驭群臣”,“五曰生,以驭其福”。郑玄注: “生,犹养也。贤臣之老者,王有以养之。”孙诒让正义说减免亲贵功臣死罪称生
官名。明朝置,文思院长官,员一人,正九品。职掌参见“文思院”。
官府文书。《汉书·张苍传》: “秦时为御史,主柱下方书。”颜师古注: “如淳曰: ‘方,板也。谓事在板上者也。秦置柱下史,苍为御史,主其事。或曰,主四方文书也。’ ”官府文书。《汉书·张苍传》:“秦时
官名,汉置,为家马令之佐官,掌治安,防盗贼。参看“家马令”条。
宫廷医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七品下,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。官名。北魏设此官,主医药。见《通典·职官七·太常卿·太医署》、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。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。员六人,七品。诸房亦置,无定员,官品同。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主管财政收支的官吏。官府、范囿等机构及县尉等官员僚属均设。有“官计”、“苑计”、“尉计”等名称,总称为“计”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效律》:“计用律不审而嬴不备,以效嬴、不备之律赀之,而勿
官名。汉朝诸侯王国相。高帝时王国置丞相,统王国众官,秩二千石,由朝廷任命。景帝中五年(前152),令诸侯王不得复治国,改丞相曰相。成帝绥和元年(前8)省内史,更令相治民,如郡太守。东汉相一人,秩二千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