僧录司正印、副印
清僧录司的正副主官,由僧官中一人充任,不著品。
清僧录司的正副主官,由僧官中一人充任,不著品。
官署名。唐初秦王、齐王府所领侍卫府之一,有统军一人,掌领亲事,侍卫陪从。又有长史、录事及兵、铠曹参军、库直等员。太宗贞观(627—649)以后不分左、右,见“亲事府”。
即“噶拉昂邦”。
官名,王莽时置大司农部丞十三人,人主一州,掌劝课农桑。京部丞为十三丞之一。《后汉书·卓茂传》:“是时王莽秉政,置大司农六部丞,劝课农桑,迁茂为京部丞。”注:“王莽摄政,置大司农部丞十三人,人部一州,劝
官署名。南朝齐置。收藏四部图书的处所,设于官内。《梁书·沈约传》:“太子入居东宫,(沈约) 为步兵校尉,管书纪,直永寿省,校四部图书。”
官名。汉朝诸侯王国郎官。《后汉书·灵帝纪》: 熹平五年(176 )“试太学生年六十以上百余人,除郎中、太子舍人至王家郎、郡国文学吏”。秩二百石。官名,汉置王家郎即王国之郎中,俸二百石,掌宿卫。《后汉书
即“法依旦达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改光禄勋置,十一班,位列十二卿,掌宫殿门户及一部分宫廷供御事务。有丞、功曹等属官,领守宫、黄门、华林园、暴室等令。陈因之,三品、中二千石。北齐置为光禄寺长官,掌宫殿门
晋及南朝时称太常所居官署为太常府。
杂任职名。唐置于太子率更寺。员额二十人,在掌漏率领下掌漏刻之事。
苑囿名。清置,属奉宸苑。设郎中一人,员外郎二人,主事、委署主事各一人,苑丞七人,苑副十三人,笔帖式五人,掌征收南苑的地赋并管理行宫、寺庙等。此外设总尉一人,防御八人,骁骑校二人,辖门军、马甲等,掌南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