僧纲司副都纲
官名。明朝掌管各府佛教事务的官员,洪武十五年(1382)始设,一人,协都纲掌教事。未入流,无俸禄。清朝沿置,详“副都纲”。
官名。明朝掌管各府佛教事务的官员,洪武十五年(1382)始设,一人,协都纲掌教事。未入流,无俸禄。清朝沿置,详“副都纲”。
唐制,左右散骑常侍、侍中、中书令各二人,冠制均用金蝉珥貂,合称八貂。其中以左散骑常侍与侍中为左貂,以右散骑常侍与中书令为右貂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志》“左散骑常侍二人”注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军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队(连)一人,正五品,正军校充,奏补。掌辖全队。官名,清朝设此官。清朝军制,一队之长称队官,为低级武官。
吏员名。即次供御。宋置于殿中省尚辇局,员额一百三十人,掌奉供御舆辇,旧亦祗应殿阁使用。其地位在正供之下,下都之上。
官名。清朝由都察院派出视察内务府事务之御史。雍正二年(1724)设,四人,十三年省。乾隆三年(1738)复置二人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海关海事部理船科与港务班的洋员。见“海事部”。
见“奏事处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统帅内三郎,掌宫禁中侍卫,随皇帝出征时,还负责看管被俘敌将。《宋书·索虏传》: “虏法,获生将,付其三郎大帅,连锁锁颈后。”其下统三郎将、三郎卫士等。
官名。清朝同知之一种。设于江苏江宁府、安徽安庆府及江西九江府之处。以专理江防事务,故名。正五品。
散阶称号。金始置为武散官,以授正六品下武官。元朝沿置,改武官正五品,宣授。明朝为武官正五品,初授。清初沿置,为武职中属绿营者正五品之封赠。乾隆二十年(1755),改武德郎。官名。金、元、明皆置。金代官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官缺补授方法之一。指官员升迁,奉旨由部开列名单题请而授官之例。清制,大学士、尚书、左都御史、侍郎、翰林院掌院学士、总督、巡抚、学政、布政使、按察使缺,各不俟开例具题,即奉特旨补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