儒士科学
选举制度。明朝科举制度,凡儒士可不经府、州、县学,直接参加乡试。
选举制度。明朝科举制度,凡儒士可不经府、州、县学,直接参加乡试。
官名,汉置,属少府,为东园匠令之副,佐令掌制陵墓内用器物和供应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。参看“东园匠令”条。
北洋政府时期临时执政府的内部机构。办理府内总务,职官设置不详。
官署合称。隋朝陇右牧所属军马署,每牧置仪同及尉、大都督、帅都督等员。
将作监次官。隋炀帝大业五年(609) 由将作少匠改名,员一人,五品,十三年改名将作少令。唐朝屡改其称,或名将作少匠,或名将作少监,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 定置将作少监,员二人,从四品下。北宋前期为四
①官署名。隋朝于岐州(今陕西凤翔)置,有监、副监。参见“同州总监”。② 官名。隋朝岐州监长官,视正八品。
官名。明清盐课司之主官。掌盐场、盐井产盐事务。明洪武十五年(1368) 改司令设,司各一人,凡一百五十九人,未入流。隶盐运使司。清初沿设,司各一人,凡一百一十四人,为正八品。隶盐运使司或盐法道。官名。
城、镇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。清光绪三十四年(公元1908年)十二月二十七日公布《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》,其中规定,城指府厅州县治所的城厢地方,镇指人口在五万以上的村庄屯集地方,与乡同为县以下的行政区划。北
吏名。秦汉乡官佐吏,协助有秩或啬夫治理一乡民政,征收赋税。南朝宋亦置,列位乡官之首。官名,汉置,属乡,掌管乡的税收。十里一亭,十亭为一乡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:“乡佐,属乡,主民收赋税。”魏晋南朝沿置。
官署名。北宋徽宗重和元年(1118)置,掌讨论强兵富民之法。以宰臣提举,详定官以侍从充任,下设参详官、检讨官。宣和元年(1119)废。
官名。西周置。内史类史官。掌册命礼仪。《伊簋铭》:“王乎(呼)命尹封册命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