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一月九日北洋政府公布的《文官任用法草案》规定,荐任官须具有下列各项资格之一始得任用:一、文官高等考试及格者;二、曾任荐任文官满一年以上,但教官、技术官和依特别任用法任用的
官名。隋朝同州总监属官,置二员,视正八品。
州府长官之别称。州长官的别称。《后汉书·韦彪传》:“宜简尝历州宰素有名者,虽进退舒迟,时有不逮,然端心向公,奉职周密。”
南朝梁、陈时期指由皇弟、皇子出任三公所建府署。其僚属的班品高于非宗室诸公的僚属。参见“庶姓公府”。
即“总明学士”。《梁书·儒林·何佟之传》: “起家扬州从事,仍为总明馆学士。”参见“总明观”。
见“国史院”。
参见“从事”。官名,也称从事,为诸从事之总称,各掌一方面的事务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·司隶校尉》:“从事史十二人。本注曰:都官从事,主察举百官犯法者。功曹从事,主州选署及众事。别驾从事,校尉行部则奉引,录
官署名。北齐置。掌皇帝饮食、药物,以及皇宫警卫、出入宫门等事务,是管理宫中事务的最高行政机构。其职皆由宦官充任。以中侍中二人为长官,下设中常侍、中给事中各四人。领中尚药典御、中谒者仆射及中尚食局,内谒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属户部右曹,掌行免役之法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任用官员之方法。指官员依照流品循序升迁之例。凡内外官入月选升班者,或以开列具题,或以论俸引见,或以请旨,或以保题,或以推升、或以保送升授新职,皆称升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