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随傔人
宋朝官员役卒随身、傔人合称。宰相、执政、使相至正任刺史以上有随身,其余官员给傔人,由一人至百人不等,给其衣粮或餐钱。
宋朝官员役卒随身、傔人合称。宰相、执政、使相至正任刺史以上有随身,其余官员给傔人,由一人至百人不等,给其衣粮或餐钱。
魏晋南北朝时诸公、军府僚佐、属吏对府主的尊称。《晋书·贾谧传》: “果见(贾)充行至一府舍,侍卫甚盛。府公南面坐,声色甚厉。”《北齐书·陈元康传》: “迁司徒府记室参军,尤为府公高昂所信待。”唐、五代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匠师中大夫掌材下士佐官,员二人,正二命。
官名。西域东且弥国置,员一人。见《汉书·西域传》。官名,汉时西域东且弥国置,位在国王下,左右都尉上。掌佐国王治国。《汉书·西域传》:“东且弥国,王治天山东兑虚谷……户百九十一,口千九百四十八,胜兵五百
官署名。元朝隶武备寺,掌制造兵器,分设于大同、平阳、保定、真定、上都、辽河、蔚州、宣德、东平、大宁等路,按所统工匠人数定秩,从五品、正从六品不等。置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二十年(1283)由大都等路断没提领所改置,隶中书省刑部,掌孥收产没之籍。设提领、同提领各一员。官署名。元至元二十年(公元1283年)改大都等路断没提领所为司籍所,掌理犯刑案者财产籍
宋朝宰相别称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前,宰相带集贤殿大学士者,称集贤相。北宋以宰相兼集贤殿大学土者,俗称集贤相。
战国时期官吏告假还乡。《战国策·秦策一》:“商尹告归。”官吏请假回家。《史记·高祖本纪》:“高祖为亭长时,常告归之田。”
官名。十六国后燕置,为高级武职,地位在卫将军上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一品下,位在仪同三司下。太和二十三年改为二品,位在太子太师上。北齐沿置,仍为二品,在太子太师上,但已不统兵,为安排有军
郡门下吏名。东晋置,《八琼室金石补正》九《建宁太守爨宝子碑》在小吏下另有威仪一人,亦为小史的一种,掌郡府中及太守出行时仪卫之事。
满语官名。原称“牛录额真”,后金天聪八年 (1634) 改是称。顺治十七年 (1660),定汉名为“佐领”。参见“牛录额真”。武官名。清置,见“牛录额真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