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护军章京”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六年(公元1917年)八月十八日对德宣战时设置京畿警备司令维持京师治安, 民国八年(公元1919年)裁撤,改设京畿卫戍总司令。依照同年十一月十九日公布的《京畿卫戍总司令部组织令》
试任。为汉朝官吏任用制度之一,一般以一年为期,称职者可实授其职。《汉书·朱云传》:“可使以六百石秩试守御史大夫,以尽其能。”官吏在未正式任命前,令其试任比其职位高的官职,看其是否胜任,称试守。《后汉书
官名。清朝火器营之最高长官。额设一人,于火器营总统大臣内特简。掌内外火器营之政令。
官名。墐,是路冢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蜡氏下士四人,掌理埋葬尸体等事。北周仿《周礼》之制置掌墐中士,正二命;掌墐下士,正一命。属秋官府布宪中大夫。
官名。秦属卫尉。西汉景帝初更属中大夫令,至后元年(前143)复属卫尉。为卫士令副贰,分掌宫门卫屯兵,禁卫皇宫。东汉有南、北宫卫士丞各一人,分掌南、北宫卫士,秩三百石。三国魏亦置,九品,秩二百石。北齐为
官名。元置,见“右藏提点”。
官名。唐开元五年(公元717年)于乾元殿置孔目官,开元十三年(公元725年)改称集贤院孔目官,掌管文书档案,收贮图书。
官署名。东汉光武帝分客曹置,与北主客曹分掌护驾及接待周边民族使节宾客事务,设尚书、郎,隶尚书台。三国魏置为郎曹,以郎为长官,隶客曹尚书。西晋沿置,东晋省。北魏复置,设郎。北齐省并主客曹。参见“主客曹”
宋朝叙封与赠官合称。宋制,三公、宰执、节度使叙赠三代,金紫光禄大夫、银青光禄大夫叙赠两代,余官叙赠一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