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作副使
官名。宋初置,属东班诸司使。太宗太平兴国二年 (977),分为东、西八作副使。通常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为同七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改为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阶官,废。
官名。宋初置,属东班诸司使。太宗太平兴国二年 (977),分为东、西八作副使。通常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为同七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改为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阶官,废。
见“西川行枢密院”。
清朝河道总督之别称。
官名。周设此官,掌金玉锡石之地。《周礼·地官·卝人》:“卝人掌金玉锡石之地,而为之厉禁以守之;若以时取之,则物其地图而授之;巡其禁令。”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少卿”。
官名。即国子祭酒。官名。隋始置,为国子监的长官,掌儒学训导之政。国子监祭酒唐为从三品,宋改为从四品,金升为正四品,元升为从三品,明又改为从四品,员额均为一人。清制品秩同明,员额为满、汉各一人。
官场用语。臣僚向皇帝所上长篇奏章,称为万言书。
见“鸿胪卿”。官名。为鸿胪寺长官,北齐、隋唐五代宋辽明清都设此官。其职掌见“鸿胪寺”条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,属南面官。统领归圣军。设都总管、副总管、判官等职。
官名,也称巡长,为警察(巡长)之长官,掌管治安。民国时有此官。警官名。国民党政府改清末至北洋政府时期的巡长为警长。警长可以充任派出所的主任或佐任,率领警士执行各种勤务。与巡官、警士合称“巡官、长、警”
即“壮达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