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法
明清吏部之处分制度。明朝定制,京察、大计之考察标准,通天下内外官计之,其目有八: 曰贪、曰酷、曰浮躁、曰不及、曰老、曰病、曰罢、曰不谨。清康熙十一年(1672)令以八法填注考语。后改六法之制,遂不用。
明制对官吏中属于贪、酷、浮躁、不及、老、病、罢软、不谨八种不正常情况者,分别给以处理,称为八法。清代八法指对于贪、酷、罢软无为、不谨、年老、有疾、浮躁及才力不及者的处理规定,后去贪、酷两类,改为六法。参见“考察”。
明清吏部之处分制度。明朝定制,京察、大计之考察标准,通天下内外官计之,其目有八: 曰贪、曰酷、曰浮躁、曰不及、曰老、曰病、曰罢、曰不谨。清康熙十一年(1672)令以八法填注考语。后改六法之制,遂不用。
明制对官吏中属于贪、酷、浮躁、不及、老、病、罢软、不谨八种不正常情况者,分别给以处理,称为八法。清代八法指对于贪、酷、罢软无为、不谨、年老、有疾、浮躁及才力不及者的处理规定,后去贪、酷两类,改为六法。参见“考察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: “(孝文帝太和十五年477)又置司空、主客、太仓、库部、都牧、 太乐、 曹、 官舆、 复育少卿官。”太和十七年定为三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
明清钦天监之属员。分隶各科,掌观候推算之事。清制,满、汉、蒙兼用,食九品俸。杂任职名。隋始置,属秘书省太史曹,掌习观天文。唐沿置,属司天台。员额六十人,年深者转补天文观生。
官名,汉时西域龟兹国置东西南北部千长,为地方性长官。千长,意即千人之长,掌千人。见《汉书·西域传·龟兹国》。
①宋、辽、金、元“参知政事”省称。②官名。明朝各布政使司置,从三品,位在布政使之下。分左、右,无定员,随事增减。掌分守各道,及派管粮储、屯田、驿传、水利、抚民等事。清入关前六部、都察院、理藩院等衙门置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守庙司长官,掌宗庙的守卫和日常清扫,下设小守庙下大夫、小守庙上士、小守庙下士等佐其职。武帝建德二年 (573)省。宣帝即位后,复置。正五命。隋文帝开皇
官署名。南朝梁置,东宫诸局之一,设中守舍人等流外官。
官名。见“山东东西道肃政廉访司”。
宋朝干当公事别称。参见“干当公事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,门下省置,掌有关章奏之事,以本省属吏领之。宋代门下省吏员办事诸房之一。《宋史·职官志一》说:“门下凡分房十……曰开拆房,曰章奏房,曰制敕库房,亦皆
官署名。明朝内府厂库之一。天启六年(1626)五月王恭厂灾后,遂建于北京西直门,置官职掌均同于王恭厂。宫廷造作机构。明置,旧名王恭厂,署在京师西南隅。掌造铳炮、火药之类。设掌厂太监一人,贴厂、佥书十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