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乘
爵名。战国秦置。为二十等爵第八级。公乘意即得乘公家之车。西汉初年,七大夫、公乘以上为高爵,得食邑,冠刘氏冠。文帝以后,改以第九级五大夫以上为高爵,公乘仅得免役。东汉明帝时又下诏规定,赐民爵不得超过公乘,如超过,则需将超过部分转移给其子、兄弟或兄弟之子。
爵名。为秦汉二十级爵的第八级,意思是得乘公家之车(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)。汉初以公乘以上为高爵,得食邑,冠刘氏冠。文帝以后改为第九级五大夫以上为高爵,公乘仅得免役,公乘以下仍得服役。明帝时规定赐民爵不得超过公乘。
爵名。战国秦置。为二十等爵第八级。公乘意即得乘公家之车。西汉初年,七大夫、公乘以上为高爵,得食邑,冠刘氏冠。文帝以后,改以第九级五大夫以上为高爵,公乘仅得免役。东汉明帝时又下诏规定,赐民爵不得超过公乘,如超过,则需将超过部分转移给其子、兄弟或兄弟之子。
爵名。为秦汉二十级爵的第八级,意思是得乘公家之车(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)。汉初以公乘以上为高爵,得食邑,冠刘氏冠。文帝以后改为第九级五大夫以上为高爵,公乘仅得免役,公乘以下仍得服役。明帝时规定赐民爵不得超过公乘。
官名,王莽置,掌诵诗劝诫。《汉书·王莽传中》:“置司恭、司徒、司明、司聪、司中大夫及诵诗工、彻膳宰,以司过。”
官名。清朝中央各部院负责办理文牍之官员。自各部所属司官中选派熟谙部务者充任。清代各部负责办理公文信件的官员称主稿。由熟悉部务的官员担任。
官名。周置,也写作饎人,掌炊事。《周礼·地官·人》:“人,掌凡祭祀共(供)盛,共王及后之六食;凡宾客共其簠簋之食。”
官名。宋少府监所属有裁造院,金改为裁造署。令,从六品;丞,从七品。掌造龙凤车具、亭帐、铺陈诸物,宫中随位床榻、屏风、帘额、绦结等,还有陵庙诸物及省台部内所用物。下有直长,从八品,明昌三年(公元1192
官名。隋文帝内官六典之一,置三员,隶尚工,视流外二品,掌内宫财帛出入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 以司长为主官, 下设设计、测绘、警备、海事四科,分理本司事务。
阶官名。金教坊二十五阶之第十九阶,秩正八品下。元十五阶第十阶,正七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教坊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二十五阶。正八品下,称协乐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参看“教坊”条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典中士佐官, 正一命。
匈奴官名。即右屠耆王。屠耆为匈奴语“贤”,汉人因称右屠耆王为右贤王。为单于之下的最高官职,地位仅次于左贤王,以单于子弟充任。一般统辖万余骑,居单于西方,最为大国。下置千长、百长、什长、裨小王、相、都尉
官名。宋代诸州于少数民族聚居之处常置堡以为行政单位,与县同级,如泸州所属有板桥堡、政和堡。以堡主或知堡主管。金沿置知堡,从七品,其下设公使人均与县同,惟按户口多寡酌置司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