兵匠案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工部置,掌修造器甲工匠之事。南宋因之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工部置,掌修造器甲工匠之事。南宋因之。
专职道员名。清初在福建设置,后废,以沿海巡道兼巡海之事。
官名。清太祖努尔哈赤建国之初,除设八旗总管大臣与佐管大臣统率军旅之外,特设议政五大臣、理事十大臣,王先谦《东华录》说:“凡有听断之事,先经扎尔固齐十人审问,然后言于五大臣再加审问,然后言于诸贝勒。”可
指州刺史。《后汉书·史弼传》: “州司不敢弹纠,傅相不能匡辅。”
官署名。清朝管理西陵陵寝三衙门之一。设于直隶易州 (今河北易县)。包括泰陵、泰东陵、昌陵、昌西陵、慕陵、慕东陵及崇陵等七处。设郎中四人,员外郎十五人,主事二人及读祝官、赞礼官、笔帖式等。掌西陵之判署文
清代特定的科目。仿金代女直(女真)进士科而设,专限八旗子弟应试。清初,满文与汉文相辅而行,故汉人之得庶吉士者,往往令其学习满文。其后满人多已汉化,满文用处不多,而满人能通满洲语文者亦日见其少,因此设置
官署名。清初刑部所属机构。康熙三十八年(1699)设,掌督捕八旗及驻防逃人事。雍正十二年(1734),与督捕后司并为督捕清吏司。“详督捕清吏司”。
武官名的合称,隋置,即武骑尉、屯骑尉、骁骑尉、游骑尉、飞骑尉、旅骑尉、云骑尉、羽骑尉、建节尉、奋武尉、宣忠尉、绥德尉、怀仁尉、守义尉、奉诚尉、立信尉。参看《通典·职官·武散官》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选用文学之士,多作为起家官。《魏书·崔浩传》:“(浩)弱冠为直郎,天兴(398—404)中,给事秘书,转著作郎。”
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,五卫之一。秩正三品,掌汉军万名。置营于永清(今属河北) ,衙司在大都丽正门内。设都指挥使三员、副都指挥使二员、佥事二员。下辖一镇抚所,十行军千户所,左、右屯田千户所及弩军千户所。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为典客馆令副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