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兵部司

官署名。隋始置, 为兵部的头司。隋初兵部司的主官为侍郎、员外郎,炀帝时改为郎、承务郎。唐制以郎中、员外郎为正副主官。郎中二人,从五品上,一人掌兵马名籍、武官阶品及选授,一人掌军戎调遗;员外郎一人掌武举、杂请;一人掌选院或称判南曹,主审核选人的资历档案。所属有主事四人,令史三十六人,书令史六十人,制书令史十三人,甲库令史十三人,亭长八人,掌固十二人。宋初兵部司郎中、员外郎无职掌,元丰改制,始以郎中,员外郎管理本司事务,参掌本部尚书、侍郎所管之事。司内设分十案:赏功案、民兵案、仗卫案、厢兵案、人从看详案、帐籍告身案、武举案、蕃官案、开拆案、知杂案、检法案。所属有主事一人,令史一人,书令史六人,守当官十人,贴司二十人,私名五人,守阙习学九人。后罢守阙习学,置手分二人。建炎二年(公元1128年)卫尉寺隶于本司。建炎三年(公元1129年),诏兵部兼职方,驾部兼库部。隆兴元年(公元1163年)诏驾部、兵部郎官共一员兼领,于是四司遂合而为一。金元兵部不分司,不设兵部司。明清改为武选清吏司,参见该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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