兵部当月处
清代兵部内部机构。掌收在京各衙门文书,以分司办理;京内各衙门给各省的文书,由当月处登记,发交提塘官分递;本部题本,由当月处送达内阁,内阁传抄之事,派满、汉司员分别抄写;并掌管兵部印信及城门启闭等事。
清代兵部内部机构。掌收在京各衙门文书,以分司办理;京内各衙门给各省的文书,由当月处登记,发交提塘官分递;本部题本,由当月处送达内阁,内阁传抄之事,派满、汉司员分别抄写;并掌管兵部印信及城门启闭等事。
官名。见“司刑寺”。
阶官名。金教坊二十五阶之第十三阶,秩从六品下。元十五阶第七阶,从五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教坊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二十五阶。从六品下,称纯和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参看“教坊”条。
文勋官名。明置,以授正三品文官。再考称职者。勋官名,明置,为文勋第五阶,秩正三品。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为朝廷派驻诸镇监察政务的官员。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流外三品蕴位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朝上职官。起义之始即设。初期设三十六员,以殿前左一、殿前右二为序编次;至第十一始,去“前”字,依次类推,至殿右三十六检点止。奉命可统数军,行文称钦差大臣,总制以下皆听指挥。有功将士,常加
官署名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中所置北京行在六部之一。参见“行在六部”。
北宋陪都。又称北京。仁宗庆历二年(1042),以大名府为北京。其官属有牧、尹、少尹,司录、户曹、法曹、士曹、司理参军及文学、助教。七年,又置北京留司御史台。牧、尹以下官职掌,与开封府全同。尹阙则设知府
郡守及其副职,也指州县长官及其佐官。《文献通考·田赋五》绍兴三年:“诏浙江诸州县帛及折帛钱,并以七月中旬到行在,不足者守贰窜黜。”
皇宫内的官署。《后汉书·何进传》: “中官在省闼者或数十年,封侯贵宠,胶固内外。”皇宫内的官署。《后汉书·何进传》:“中官在省闼者或数十年,封侯贵宠,膠固内外。”
女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见“女正职官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