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仪监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上。参见“典仪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上。参见“典仪”。
少皞的另一称号,见“少皞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。又作“会计司”,详“会计司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五班,拟克狄将军等号。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改拟明智将军等号。
官名,为御史大夫丞的简称。御史大夫,秦置,汉沿置,位上卿,银印青绶,掌副丞相,有两丞,一曰御史大夫丞,掌佐御史大夫行副丞相事。一曰中丞,在殿中兰台,掌图籍秘书,外督部刺史,内领侍御史十五人,受公卿奏事
官制用语。初为兼官形式之一,即以他官暂时主持某一官署事务。亦称权知、掌知、监知、知某事等。唐朝以佐官代理长官亦用此称。宋朝派遣中央官员主持州、军、县等地方事务,多用此称,为“差遣”(即实际职务)形式之
官名。①相传尧舜时置。主管农事。《史记·三代世表》: “文王之先为后稷”,“尧知其贤才,立以为大农。”② “大农令”、“大司农”的省称。③东汉末魏王国列卿之一。曹丕称帝后,改名大司农。诸王国仍置,七品
金代俸禄制度。其制是岁俸支给钱、币(即帛)、绢、绵,并有职田之制。京官无职田,外官自三品以下始给职田。职田岁收之粟送至官仓,官员从职田中应享受的收入,按定额随月俸发给。
宋朝尚书省左右司郎中、员外郎别称。
见“宣农提举司”。
①官吏更宿制度。始见于唐。太宗即位,命京官五品以上更宿中书、门下二省,时时召以草制。高宗永徽(650—655)中,命弘文馆学士一人,日待制于武德殿西门。武则天文明元年(684)诏京官五品以上清官,日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