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司
主管某一部门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 “天子之五官,曰司徒、司马、司空、司士、司寇、典司五众。”
主管某一部门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 “天子之五官,曰司徒、司马、司空、司士、司寇、典司五众。”
官名。隋置,掌斥候伺奸非,分左右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》。
官名。北魏为内官,即侍从宫禁的亲近官员,多由亲贵子弟充任。《魏书·陆俟传》:“太宗践祚,拜侍郎,迁内侍,袭爵关内侯。”隋朝为内侍省长官,用宦者,置二员,从四品上;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改长秋令,用
官名。辽朝置,为东京都虞候司长官。
官名。三国吴置。张温以此职使蜀。见《三国志·张温传》。官名,三国吴置,本为领近卫军的武官,有时也奉旨出使他国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张温传》:“时年三十二,以辅义中郎将使蜀。”
官署名。简称虞衡司。明清工部四司之一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置,设郎中一人,员外郎二人,主事四人。南京工部虞衡清吏司亦郎中一人,主事二人。掌理采捕山泽鸟兽之肉、皮革、骨角、羽毛等物,并司制造军装、
官名。辽朝置为北面官,北枢密院官员。与北院枢密使共领北枢密院,或以北院枢密副使为之,或以他官为之。官名,辽朝置,为北枢密院副长官,佐北院枢密使掌兵机武铨群牧之政,凡契丹军马皆由其管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》
官署名。明朝设置于京师顺天府,掌境内税务工作。设大使一人,从九品,副使一人。
官名。即刑部尚书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刑部尚书。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改刑部尚书为司刑太常伯。咸亨元年复旧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刑部尚书》。
官名。即兵部侍郎,唐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改,肃宗至德二载(757)复名兵部侍郎。参见“兵部侍郎”。官名。见“武部”。
官名。明清大理寺之职官。明朝于大理寺设左、右寺正各一人,分掌左、右二寺事务,秩正六品。清初沿置,各设满洲、汉军、汉各一人。乾隆十七年(1752)改为左、右寺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