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客舍人
官名。北魏置,属典客监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八品中。后罢。
官名。北魏置,属典客监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八品中。后罢。
官署名。渤海国置,有大令、少令。
官名,汉置,为县属吏,掌神庙祭祀之事。汉朝廷置庙令,郡国置监庙掾,县置庙佐。
官名。唐朝玄宗开元十年(722)以他官知礼仪事,始称使,专掌五礼。天宝九载(750)始定置不改,亦称礼仪祠祭使,多以太常卿、六部尚书或侍郎充任。代宗大历五年(770)罢,事归太常,七年复置,德宗建中元
官名。元置,员额四人,掌户部会计核算之事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虞部下大夫川衡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掌训教胄子,管理中央、地方学校之政。设祭酒一人,置功曹、五官、主簿、录事员,领国子、太学、四门三学,各有博士、助教、学生; 诸郡太学亦隶之。隋朝沿置,隶太常寺,设祭酒一员,属官有主簿、
官署名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迁都后,于南京留置。设尚书一人,右侍郎一人。所属,司务厅,司务一人,照磨一人。十三清吏司各郎中一人,浙江、江西、河南、陕西、广东五清吏司各员外郎一人,广东司主事二人
即“直隶清吏司郎中”。
杂任职名。唐置,属集贤院,募擅长绘画者充任,员额八人,掌绘画之事。有官者称直院。
官名。渤海国十卫之一南右卫长官,置一人。官名。渤海国十卫之一南右卫长官,置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