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牧署令
官名。即典牧令。
官名。即典牧令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二月十六日国民政府公布《度量衡法》,规定划一全国度量衡,应由工商部设全国度量衡局掌理之,各省及特别市得设度量衡检定所。同年四月十一日工商部即制定《各
僧官名。(1) 中央设置,相当于僧正。南朝宋泰始元年(公元465年)明帝诏僧瑾为“天下僧主”,管辖全国僧尼。南齐沿置,永明元年(公元483年),武帝敕玄畅、法献同为僧主,“分任南北二岸。”南齐末,以法
官名。北洋政府置,后改称台正,为中央观象台的主官。见“中央观象台”。
宋朝兵部、刑部、工部通称。
官名。隋朝都水台所领掌船局长官,置二员,从八品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 罢。
“大行台郎中”的省称。
官名,东汉末年置,为丞相之副,佐丞相行职事。丞相,掌佐天子处理政务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武帝纪》:“(建安)十六年春正月,天子命公世子丕为五官中郎将,置官属,为丞相副。”丞相副,即副丞相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春官府太卜下大夫龟占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宫伯中大夫右侍士上佐官,正二命。
参见“布政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