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瑞监
见“典瑞院”。
见“典瑞院”。
春秋时郑国执政者的称谓。《左传·襄公二年》:“子罕当国,子驷为政,子国为司马。”为政又叫听政,其地位次于当国。参见“听政”。
秦朝一种特殊身分的人,见于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。其身分有两说:一说即汉朝的任子。《汉书·哀帝纪》:“除任子令”。颜师古注:“任,保也。”保与葆通,故葆子即任子。一说政府将前线官吏、将士之父母妻
官名,西汉时,辰韩有此官,为藩国将相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乌丸鲜卑东夷传》:“(侯准)居韩地,自号韩王……汉时属乐浪郡,四时朝谒。”注:“《魏略》曰:至王莽地皇时,廉斯鑡为辰韩右渠帅。”
①爵名。晋朝时即指“公”。隋朝始置,为九等爵之第三等,位郡王下、郡公上,从一品。炀帝大业三年 (607)废。唐朝复置,食邑三千户,从一品。唐末及五代受此封者甚滥。宋置,位郡王下,郡公上,从一品。金朝置
官署名。清末地方督抚置。因督抚统兵,并多增募军队,故设此机构,负责办理军营行政。处设总办、会办等职,多以道、府文官充任。清代末期,提督、巡抚多增募军队,因此设营务处,以道、府文官担任总办、会办等,负责
蜀后主刘禅降魏后的封号。县公,食邑为县的公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后主传》:“后主举家东迁,既至洛阳,策命之曰:惟景元五年三月丁亥,皇帝临轩,使太常嘉命刘禅为安乐县公。”
官名。元朝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,隶乌思藏宣慰司,治所在今西藏山南地区乃东县境内,由掌握伯木古鲁派主寺的郎氏贵族充任。
北宋安置老疾乞丐的机构。置于开封,初有东西福田院,后置南北福田院,各有屋五十间,每岁由内藏给经费五千贯。
官名。南宋置,为从八品武阶官,属小使臣。
清朝宫中奏事处、敬事房对值班官员之通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