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郡书佐
官名。司隶校尉及州部佐吏。司隶校尉有假佐二十五人,其中每部郡国从事下设一人,各主一部文书。由郡吏充补,满一岁更替。
官名,汉置,每郡一人,各掌一郡文书。以郡吏补,岁满一更。《后汉书·百官四·司隶校尉》:“每郡国各有典郡书佐一人,各主一郡文书,以郡吏补,岁满一吏。”
官名。司隶校尉及州部佐吏。司隶校尉有假佐二十五人,其中每部郡国从事下设一人,各主一部文书。由郡吏充补,满一岁更替。
官名,汉置,每郡一人,各掌一郡文书。以郡吏补,岁满一更。《后汉书·百官四·司隶校尉》:“每郡国各有典郡书佐一人,各主一郡文书,以郡吏补,岁满一吏。”
学官名。北周武帝天和二年(567)置露门学, 以萧㧑、 唐瑾、 元伟、王褒任之,教授学子,四人皆为公卿中的文学之士,任官中大夫,可知其职之重。皇太子亦曾在此受教。参见“露门学”。官名。北
清朝官吏管理制度。即在正式俸禄之外附加俸银,以培养廉洁之风,杜绝贪污。始于雍正(1723—1735)时,详“养廉银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征收用作染料的草类植物。《周礼·地官》:“掌染草,下士二人,府一人,史二人,徒八人”,“掌以春秋敛染草之物,以权量受之,以待时而颁之”。
官名。唐朝两京郊社署郊坛置,二十四员,以主神御之物,皆由礼部自斋郎中奏补,任满十二年授官。杂任职名。唐于两京郊社署置二十四人,以主神御之物。凡任掌座满十二年,皆授官。
官名。东魏、北齐置,主管僧务。《北齐书·杜弼传》: “勑弼升师子座, 当众敷演。 昭玄都僧达及僧道顺并缁林之英,问难锋至,往复数十番,莫有能屈。”一说即昭玄寺大统的别称。
官名。明万历二十五年(1597)起以右侍郎一人督办辽饷,四十七年遂正式置官一人,不治部事,驻天津,专督辽饷。崇祯(1628—1644)间,增设三、四人,分督辽饷、剿饷、宣大饷。官名。明万历二十五年(公
官署名。元世祖中统三年 (1262) 以吏、户、礼为左三部,兵、刑、工为右三部,统称中书左右部。至元元年(1264),罢入中书省。三年,复置。五年,罢改为吏礼、兵刑、户、工四部。
官名。南朝宋明帝泰始三年(467)置,为九嫔之一。齐不置。梁、陈复置,陈亦位列九嫔。隋、唐不设。宋朝置在淑仪下、顺仪上,正二品,属“嫔”。内命妇名。南朝宋泰始三年(公元467年)所置九嫔之一,为皇帝之
抗战时期国民党政府党政军最高指挥者,由国民党总裁充任。见“国防最高委员会”。
官名。明清都察院专差御史之一。明朝设巡视仓场御史、提督京通二仓御史,不时巡查。清朝沿设。初差一人,其后差、停不定。雍正五年(1727)定京、通仓各差一人,乾隆四十三年(1778)增差内仓一人。因巡仓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