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金置,属掖庭局。掌皇后宫仓廪之事,以太仓官兼。
官署名。魏晋南北朝皆置。参见“殿中尚书”、“殿中郎”。官署名,三国魏始置,为尚书台属曹,以尚书郎为其长官,主殿中事务。其后晋和南北朝多置。北齐殿中曹掌供御衣食百官留守名帐,宫殿禁卫等。参看《通典·职官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三十六年(公元1947年)五月二十六日公布《省警保处组织法》,将各省的警务处与保安处合并为警保处,仍隶属于省政府。其职权为掌理全省警察及保安事务。内部组织有六科、三室:第一科,
官名。掌管军队,为全军统帅。辽以太子或亲王统帅军队,设天下兵马大元帅、副元帅。又以大臣统管军马之政,有大元帅、副元帅。清朝以皇帝为海陆军大元帅;民国以大总统为陆海军大元帅,并在总统府设陆海军大元帅统率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五品,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。世祖至元十五年 (1278),由大都等处玛瑙局改立,领大都、弘州两处造作。置提举、同提举各一员。
官名。明洪武十三年(1380)罢中书省,其官属尽革,唯存中书舍人。正统1(436—1449)后,内阁置东诰敕房(与西制敕房相对而言),选中书舍人处其中,掌书办文官诰敕,翻译敕书,并外国文书、揭帖,兵部
官署名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定都北京,于北京置行人司,原在南京之行人司官署仍存,加“南京”字,称南京行人司。只设右司副一人,从七品,无所职掌。
官名。北魏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六品上。官名。北魏置,从六品上,其职不详。见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。
即北魏“三都大官”的省称。(1)东汉时以东都洛阳、西都长安与南都宛(南阳郡治)合称三都。(2)指三国时魏都邺、蜀都成都、吴都建业。(3)唐显庆二年(公元617年)建洛阳为东都,天授元年(公元690年)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大鸿胪副贰、协掌典礼司仪、爵位封授削除等事务。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(499)定为四品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