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侍殿头
官名。宋朝初年为内侍阶官,位在内西头供奉官下、内侍高品上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正九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内侍官名,改右侍禁。金章宗泰和二年 (1202) 复置为内侍寄禄官,从七品。
官名。宋置,为内侍省、入内内侍省属官,掌供侍奉,为内侍官之一种。见《宋史·职官六》。
官名。宋朝初年为内侍阶官,位在内西头供奉官下、内侍高品上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正九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内侍官名,改右侍禁。金章宗泰和二年 (1202) 复置为内侍寄禄官,从七品。
官名。宋置,为内侍省、入内内侍省属官,掌供侍奉,为内侍官之一种。见《宋史·职官六》。
军事幕职名。亦称参议军事,宋代御营使、宣抚使、宣抚处置使、招讨使、制置大使、制置使、经略安抚使、总管、钤辖、宣谕使、招抚使、镇招使等所属,掌参预军事谋划。
官名。南宋孝宗淳熙十五年 (1188),罗点自户部员外郎除起居舍人,请避其曾祖讳,乃改为太常少卿兼侍立修注官,行起居舍人之职。其后,起居郎、起居舍人有缺而用资浅者,则除权侍立修注官。
见“使院牙职”。
官名。① 临时性军事副统帅。唐朝德宗兴元元年(784)始置,位都统之下。与都统同属临时性军事长官,掌征伐,不赐旌节,事毕即罢。宋朝置“副都统制”,简称副都统,与都统制共掌节制军马,亦非常职。辽、金亦有
官名。宋朝军中教官。神宗熙宁七年(1074),于系将禁兵中置,掌军事训练。哲宗时,某些不系将禁兵亦置,由都监或监押充任。南宋属军职,位在准备将之下。军职名。宋神宗时实行“将兵法”,规定在系将禁兵中设置
官署名。又称病牢。掌关押、医治有病囚犯。五代后唐始置。宋朝沿置。真宗咸平四年(1001),因王禹偁请,除徒、流刑以上病囚仍在院治疗外,其余许保外就医。
官名。简称大都兵马使。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(1292),为大都兵马司长官,正四品,置二员,全称为大都路南北两城兵马都指挥使。下设副指挥使五员,知事一员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右备身府为右骁卫,置二员,从三品,佐大将军总府事。唐朝沿置,掌宫禁宿卫。凡翊府之翊卫、外府豹骑番上者,分配之; 凡分兵守诸门,在皇城四面、宫城内外,则与右卫将军分知助铺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食盐产销。秩正五品。在产盐地分设山东、宝坻、沧、解、辽东、西京、北京七司,下辖盐场。各司都有自己的行盐地面。置使一员,正五品; 副使一员或二员,正六品; 判官三员,正七品。下设管勾、
科举制度,指文科、武科殿试第一名,始见于唐。初因应礼部试得中放榜,故称第一名为状头(元)。宋朝定制。太祖开宝八年(975)殿试,重定礼部合格举人名次,正式用以称得第一名者。后历朝沿用,亦称殿元。明清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