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医
官名。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。见“军中典官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置,掌治内科,内医衙即为其门诊之所。内医分设于朝中与军中,朝中的为天朝典官,其官阶分为三等:职同将军内医四人,职同总制内医七人,职同监军内医七人。朝中又设职同总制的各军内医四人,职同军帅的各军内医十四人,这种医生虽冠有各军二字,但《贼情汇纂》把他们记在“伪朝内官”内,军中另设医生,郦纯《太平天国制度初探》中认为“可能是医治各军送回天京的伤病官兵的医生。”在各地军中的为各军典官,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监军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。见“军中典官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置,掌治内科,内医衙即为其门诊之所。内医分设于朝中与军中,朝中的为天朝典官,其官阶分为三等:职同将军内医四人,职同总制内医七人,职同监军内医七人。朝中又设职同总制的各军内医四人,职同军帅的各军内医十四人,这种医生虽冠有各军二字,但《贼情汇纂》把他们记在“伪朝内官”内,军中另设医生,郦纯《太平天国制度初探》中认为“可能是医治各军送回天京的伤病官兵的医生。”在各地军中的为各军典官,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监军。
谋曹为议曹的别称,掌谋议应对,无固定职事。《汉书·朱博传》:“博尤不爱诸生,所至郡辄罢去议曹,曰:岂可復置谋曹邪!”
官制用语。官无正职,由职位较低的官代理此职称“兼假”。“兼假”,或“假兼”也称“摄”,又称“假摄”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五年(1115)置,以两制充任,掌出入侍从以备顾问,属侍从贴职。宣和元年(1119),改保和殿学士。官名。见“宣和殿大学士”。
东宫警卫机构。隋置,掌诸门禁。设率一人、副率二人,职拟朝廷左右监门将军。长史以下设官同内率府,而各有直长十人。唐沿置,掌东宫诸门警卫。凡财物、器用,人员出入,都有门籍,其法如左右监门卫。设率各一人,副
官名。北周静帝大象元年(579)置。东京夏官府吏部长官,掌东京六府官员选举,下设小吏部上士以佐其职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官名。北周置,为东京六府官属,秩正四命。任此职者见《隋书·卢恺
海关海事部地方机关三班之一。见“海事部”。
官署名。明成祖永乐五年(1407)始置,初属北京苑马寺,十八年随该寺并入太仆寺。掌蕃养马匹,以备军需。设监正一人,正九品,监副一人,从九品,录事一人。下辖辽阳、龙山、万安、蕃昌四苑,苑设圉长一人,从九
官名。三国魏置,官九品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,属北面军官,统五院部皇族之从军者。
官署名。宫廷女官六局之一。隋炀帝始置,掌宫中经籍纸笔几案,礼仪起居,宾客觐见等事。设尚仪二人,下辖司籍、司乐、司宾、司赞四司,各分置女官司、典、掌以掌其事。唐朝沿置。宋、金置而不称局。明沿唐制,永乐(