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阁承宣厅
官署名。清末责任内阁所属机构。宣统三年(1911)四月成立责任内阁,始设。掌颁发谕旨、法律、法令,收发呈递折奏,请用御宝,收掌阁印、文牍,以及会计、庶务诸事。置厅长一人,副厅长一人,并佥事、录事等。
清末责任内阁的内部机构。掌颁发、典守谕旨及法律命令,收发呈递奏折、文移,办理阁议事件,管理图书、档案,收掌请用印信,以及会计、庶务事宜。以正副厅长为主官,下设佥事、艺师、艺士、录事等员,分理各项事务。
官署名。清末责任内阁所属机构。宣统三年(1911)四月成立责任内阁,始设。掌颁发谕旨、法律、法令,收发呈递折奏,请用御宝,收掌阁印、文牍,以及会计、庶务诸事。置厅长一人,副厅长一人,并佥事、录事等。
清末责任内阁的内部机构。掌颁发、典守谕旨及法律命令,收发呈递奏折、文移,办理阁议事件,管理图书、档案,收掌请用印信,以及会计、庶务事宜。以正副厅长为主官,下设佥事、艺师、艺士、录事等员,分理各项事务。
官署名。清末学部兼领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京师教育行政事宜。辖师范教育、中等教育、小学教育三科。局长由学部奏派,局员由视学官内派充,另设译官任翻译。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学部。掌京师督学
官名。周朝置。①军吏。“伍长”别称。《周礼·夏官 ·大司马》:“公司马执镯。”郑玄注:“谓五人为伍,伍之司马也”。“伍长谓之公司马者,虽卑,同其号。”②官府的司马。别于家司马。《周礼·夏官 ·序官》:
即“伊都额真”。
官名。金置,为提举仓场司长官,使从五品,副使从六品,掌出纳公平及勿使亏损败坏。另有监支纳官十六员,正八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·提举仓场司》。
太平天国所设诸匠营之一。所辖为刻字匠。掌刻书之任。
官署名。北魏置,主管佛教事务,由监福曹改名。以沙门统为长官,北魏宣武帝永平元年(508)下诏: “自今已后,众僧犯杀人已上罪者,仍依俗断,余犯悉付昭玄,以内律僧制治之。”(《魏书·释老志》)北齐时称昭
武官名。明初有带刀舍人,后上直亲卫中府军前卫置带刀官四十人,旗手等二十卫置带刀官一百八十人,轮番带刀侍卫。
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后藏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一人,掌理马厂事项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清理藩院内部机构。掌收受在京各衙门发来文书。内阁传抄事件,亦由当月处抄出交各司核办,并典守本院印信。本处无额设职官,由各司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轮流管理。
官名。北齐置,属门下省主衣局,员二人。协助主衣都统管理御用衣服器玩等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