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营
区域性的军事指挥机关。国民党政府军事委员会曾在北平、武汉、重庆、西安、成都、广州等处设置委员长行营(或称行辕),设主任一人,为上将或中将级;副主任二至三人,为中将级;其下设厅,分管参谋、军务等业务。抗日战争时期又设置过汉中行营与天水行营。抗日战争胜利后只设有重庆行营,后改为西南行政长官公署。
区域性的军事指挥机关。国民党政府军事委员会曾在北平、武汉、重庆、西安、成都、广州等处设置委员长行营(或称行辕),设主任一人,为上将或中将级;副主任二至三人,为中将级;其下设厅,分管参谋、军务等业务。抗日战争时期又设置过汉中行营与天水行营。抗日战争胜利后只设有重庆行营,后改为西南行政长官公署。
战国秦官长的部属随员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 ·传食律》: “御史卒人使者”。
宦者官署。北齐置,属长秋寺园池属。设丞。
官名。辽置,为北大王院的副长官。见“北大王院”。
海关工务部的长官。见“工务部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六年(1083),改茶马司置,职掌如故,设都大提举榷茶公事领之。后改称茶事司。
官名。清末各级审判厅之审判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后设大理院等各级审判机构。始置。品秩自从五品至正七品不等。职掌刑民案件审理。官名。宋代于大理寺置推丞、评事,省称推事。清末于大理院及各级审判厅置推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灵台局”、“灵台丞”。官名。北齐太史署令所属,掌天文观候。
官名。即内府丞。
官署名。又称“打牲乌拉处”。满语称“布特哈衙门”。清朝内务府兼领之机构。顺治十四年(1657)设于东北吉林松花江边乌拉地方,负责采捕宫廷所需之东珠、蜂蜜、松子、鲟鳇鱼等东北特产,并管理屯庄事物。设三品
中央官员对地方机构巡视督察。《礼记·月令》: “命司徒巡行县鄙。”战国时国君考核官吏的方式之一。国君以巡行视察的方式,督促各级官吏恪守本职,忠于国君。秦王政就常巡视秦国各地,了解吏治情况,黜陟官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