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事委员会铨叙厅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抗日战争爆发之前不久设置,属军事委员会。掌陆海空军的人事管理事宜。设厅长一人,中将级,副厅长一人,中将或少将级,厅内分一室三处:厅长办公室掌理全厅人事管理及庶务等事项,第一处掌理将级人员的任免事宜;第二处掌理校级以下人员的任免、审核、统计等事宜,第三处掌理人事考核及奖惩等事宜。各处处长、副处长均为少将级,处下设科,科长为上校级,各科科员若干人,自中尉至中校级不等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抗日战争爆发之前不久设置,属军事委员会。掌陆海空军的人事管理事宜。设厅长一人,中将级,副厅长一人,中将或少将级,厅内分一室三处:厅长办公室掌理全厅人事管理及庶务等事项,第一处掌理将级人员的任免事宜;第二处掌理校级以下人员的任免、审核、统计等事宜,第三处掌理人事考核及奖惩等事宜。各处处长、副处长均为少将级,处下设科,科长为上校级,各科科员若干人,自中尉至中校级不等。
官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陕西道之主官。掌道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三至五人,后增至八人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。均正七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。乾隆十四年(1749)定制,设掌
官名。①武臣阶官。北宋前期置,系三班小使臣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正九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阶官名,改成忠郎。②宦官。宋徽宗政和二年,重定内侍官名,改高品置。(1)
官署名。明朝都察院十二道之一。永乐十八年 (1420) 置,宣德十年 (1435) 罢。原掌交阯(今越南国北部) 布政使司巡按考察诸事。
官署名。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,五卫之一。秩正三品。掌汉军万名。置营于东安州(今河北安次西),衙司在大都丽正门内。设都指挥使三员,副都指挥使二员,佥事二员。下辖一镇抚所,十行军千户所,左、右屯田千户所及
① 泛指官信。《太平御览·文部·启》: “服虔《通俗文》曰: ‘官信曰启’。”②专指密奏。《晋书·山涛传》: “涛再居选职有十余年,每一官缺,辄启拟数人,诏旨有所向,然后显奏,以帝意所欲为先”,“涛所
官名。简称“步军统领”,俗称“九门提督”。清朝步军统领衙门之最高长官。额设一人。初设时名“步军统领”,专管八旗步兵,秩正二品。康熙十三年 (1674) 兼提督九门事务。三十年兼管巡捕三营 (南、北、中
禁卫军指挥机构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右监门府置,十六卫之一,不领府兵。置大将军一员、将军二员、中郎将四员,与左监门卫率亲近禁军,共掌宫城诸门禁卫及门籍,判出,职任颇重。有长史、录事参军事,兵曹参
官名,秦汉皆置,掌执戟在殿陛下值班。《后汉书·虞延传》:“成大呼称枉,陛戟郎以戟刺延。”《汉书·惠帝纪》:“谒者、执楯、执戟、武士、驺比外郎。”注:“应劭曰:执楯、执戟、亲近陛卫也。”
官名。北周置。《隋书·董纯传》:“ (纯) 在周,仕历司御上士,典驭下大夫。”一说属夏官府。正四命。官名。北周置,正四命,府属不详,可能是夏官府的属官。任此职者见《隋书·董纯传》:“在周历司御上士、典
官名。又称南河河道总督。清朝督理江南河道之最高长官。总督江南河道,掌理黄、淮汇流入海,南北运河泄水行漕及瓜州江工,支河湖港疏浚、堤防之事。雍正七年 (1729) 改总河设,驻清江浦,并设副总河一人襄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