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事长官惩戒委员会
惩戒机关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二年(公元1933年)十月设置,属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。掌理国民政府及军事委员会交付的对少将以上军事长官的惩戒案件。委员会设委员五至七人,从军事委员会委员中选任,并指定其中一人为常务委员,负责召集开会。开会应有过半数的委员出席,凡审议的惩戒案件须以出席委员过半数的决定为准,如票数相等,由常务委员裁定。军事长官惩戒委员会内部设秘书处,并分第一、第二两科,以办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。
惩戒机关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二年(公元1933年)十月设置,属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。掌理国民政府及军事委员会交付的对少将以上军事长官的惩戒案件。委员会设委员五至七人,从军事委员会委员中选任,并指定其中一人为常务委员,负责召集开会。开会应有过半数的委员出席,凡审议的惩戒案件须以出席委员过半数的决定为准,如票数相等,由常务委员裁定。军事长官惩戒委员会内部设秘书处,并分第一、第二两科,以办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。
官名。西汉时皇帝的侍卫分五官、左、右三署,各置中郎将以统帅侍卫,俸皆二千石,位低于将军。平帝时又置虎贲中郎将。东汉沿置,又增置羽林中郎将,使匈奴中郎将,东西南北四中郎将等。中郎将加“持节”,可专生杀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有司服中士二人,掌王的吉凶衣服,辨别各号物色与它的用处。北齐仿其制置典服中士,正二命;典服下士,正一命。属春官府礼部下大夫。
东汉时北军由屯骑、越骑、步兵、长水、射声五校尉等组成。详见“北军”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置。(1)设于大理院,主官为书记官长,下辖总务处及民刑事处。(2)设于高等审判厅,其主官与所辖机构与大理院书记厅同。
官名。即“文选司员外郎”。
皇太妃祗应机构。辽置,见“著帐郎君院”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捕鱼。《淮南子·时顺训》高诱注: “渔人,掌渔官。”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时谒者台置谒者十人,以高功者一人为假史,管理其余谒者。
见“管领本位下怯怜口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都总管府”。
官名。长流贼曹长官。常省称为“长流参军”。官名。见“公府长流曹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