参见“正任”、“防御使”。
官名。唐置,见“大理寺评事”。
泛指掌度量衡之官,战国时燕国置,《符子》:“(昭王)命衡官桥而量之,折桥,豕不量。”西汉也置衡官,初属少府,后属水衡都尉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水衡都尉》。
官场用语。即纳粟补官,俗称买官。宋朝为三色官之一。宋制,富室纳粟赈粜、雇夫筑城或出钱粮助边,均可依数量多寡补授不同官职。宋太宗淳化五年 (994),规定纳粟一千石赐爵一级,二千石授本州助教,三千石授本
犹言“扬威营”。《汉书·陈汤传》:“延寿遂从之,部勒行阵,益置扬威、白虎、合骑之校。”汉时军队编制分部,一部即一校。校,即“营”,其长官称校尉。
官署名。元武宗至大元年(1308)置,是由康里人组成的禁卫军,以中书平章政事康里人阿沙不花为都指挥使。至大四年仁宗即位后罢。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天监六年 (507) 五月置,专授予在京都任职的官员,与中军、中卫、中抚将军合称四中将军,地位显要。或分置左、右。扬州刺史建安王萧伟自右将军进号此职。天监七年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第二十
辽朝职官类名。属南面官。辽立国后,仿中原地方建制,设府、州、军、县、乡等地方行政机构,置节度、观察、防御、团练等使及刺史、知州、知府、县令等官,统称为南面方州官。
1、官名,汉有骁骑将军、骁骑都尉、骁骑;南朝有左右骁骑;隋置骁骑尉,为文散官,唐改为勋官。清朝有骁骑参领、骁骑校尉,详各条。2、泛指精壮骁勇的骑兵。
明清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参见“急选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