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法司司长
官名。①清末陆军部军法司之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,由副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。掌军法司事。② 清末海军部军法司之长官。宣统二年(1910)设,掌军法司事。由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。
官名。①清末陆军部军法司之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,由副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。掌军法司事。② 清末海军部军法司之长官。宣统二年(1910)设,掌军法司事。由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。
官名。清朝太常寺之属官。掌管地坛门钥、守卫、值宿之事。朔望则奉香以行礼,凡祀日则守门以司其启闭出入。额设八人,五品一人,六品七人,均以满员充任。五品尉员缺以六品尉序升,六品尉员缺由吏部牒八旗选送补授。
见“宫观官”。官名。宋真宗大中祥符五年建玉清昭应宫,始设宫观使,以前任宰相或现任宰相充任;另外还有提点、主管、判官、都监等官,用来安置闲散官员,没有职事。见宋代王栐《燕翼贻谋录·说郛九六》、《文献通考
官署名。元朝置,掌岁办白面葱菜供给内廷,隶大司农司供膳司。置提领、副使各一员。
右将军,为汉朝重号将军,位次上卿,掌征伐或驻守。职为右将军而领兵在外者称将兵右将军。《汉书·冯奉世传》:“右将军典属国掌惠薨,奉世代为右将军典属国……皇帝问将兵右将军,甚苦暴露。”
官名。春秋时齐国置。掌民政教化。《管子·五行》: “出国司徒令,命顺民之功力以养五谷。”
官名。北宋王安石变法时,司农寺置勾当公事; 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,户部亦设勾当公事; 徽宗时,将作监亦置。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称。
勋官号。 北周置, 《周书·于翼传》:“子诠,上仪同三司、吏部下大夫、常山公。”隋朝为从四品散实官,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罢。唐初杂用隋制,高宗咸亨五年(674)以其比上骑都尉。勋官名,隋置,秩正五品
官名。战国秦置,主铁官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 ·秦律杂抄》: “大(太)官、右府、左府、右采铁、左采铁课殿,赀啬夫一盾。”
官署名。宋朝兵部所属机构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职掌不详。
官名。隋文帝开皇六年(586) 始置,为民部金部司次官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 省,后置承务郎行其职。唐朝复名员外郎,为户部金部司次官,从六品上。高宗、玄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珍员外郎、司金员外郎,寻各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