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防司
官署名。清末筹办海军事务处所属之机构。宣统二年(1910)改原第四司设。掌铨衡各省水师将弁并侦测等事。设司长一员掌司事。辖侦测、铨衡两科。同年改属海军部。三年撤销。铨衡科併入军制司,侦测科併入军学司。
官署名。清末筹办海军事务处所属之机构。宣统二年(1910)改原第四司设。掌铨衡各省水师将弁并侦测等事。设司长一员掌司事。辖侦测、铨衡两科。同年改属海军部。三年撤销。铨衡科併入军制司,侦测科併入军学司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为四绥将军之一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班,拟四平将军; 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仍拟四平将军。
官名,辽朝置,属大林牙院,掌文翰方面的承旨问对。为北面都林牙的佐官。凡林牙,皆为掌文翰的官员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。参看“北院”条。官名 辽置,为大林牙院的副长官。见“大林牙院”。
官名。简称“同平章事”。唐初以尚书令、仆射、中书令、侍中为正宰相,太宗时或以他官加此名义行宰相事,入政事堂议政。贞观八年(634)诏李靖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,始有“平章事”之名。高宗永淳元年(68
汉初王国设宗正,掌亲属及王世谱,序录嫡庶之次,及宗室亲属远近等。景帝中五年省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官名。西汉置,由王国自行辟除,掌王的宗族之事。景帝中五年(公元前145年)省。
官署名。清末地方检察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后始设于京师、东三省等地,宣统二年 (1910) 各省渐设。掌对同级审判厅案件的检察事宜。置检察官一人,并录事等。官署名。清末始设,配置在初级
官署名。北齐始置,中央行政机构九寺之一,为管理宫廷车马、全国畜牧业的事务机构。政令仰承尚书省殿中尚书所辖驾部曹。设卿、少卿、丞各一员,辖骅骝,左、右龙,左、右牝,驼牛,司羊,乘黄,车府诸署,领司讼、典
官名。见“右中郎将”。
官名。三司次官。五代后唐明宗天成二年(927)以枢密院承旨孟鹄为之,权判三司事。宋太宗太平兴国元年(976)沿置,以员外郎以上历河东、河北、陕西三路转运使及淮、浙、江、湖等六路发运使充任; 盐铁、度支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。分左、右。统领铁鹞军。设详稳等职。
官名。唐朝司农寺所领诸汤监次官,各置一员,正七品下。